近年来,宣城市纪委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严把工作流程。坚持抓早抓小,固化工作流程,明确全市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前,均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组织部门正式函件后,迅速启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征求相关部室意见、责任部室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函复等,层层签字背书,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
严格线索排查。认真梳理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违纪线索以及受处分情况,及时完善并更新干部档案,为党员干部廉政审查提供帮助,2017年对上一年度新提拔的188名市管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充分发挥12388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拟提拔考察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2017年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计接收信访举报1438件(次),同比增长8.6%,处置问题线索2363件(次),同比增长64.1%。
严肃廉政审查。市纪委在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信访、党风政风监督、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部门,围绕近年来信访举报、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2017年度,全市共对748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洁自律审查,其中拟用市管干部120名。
严核审查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在综合各室审核意见基础上,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17年出具廉政审查意见748份,其中同意提拔使用747份,提出暂缓使用意见1份。(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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