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泾县:重点督办涉黑腐败问题信访举报

时间:2018-02-14 07: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泾县纪委高度重视惩治涉黑腐败问题,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紧盯反映基层干部信访问题线索,强化督查督办。

加强研判,信访线索早处置。认真对照反映基层涉黑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对所受理信访件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加大对吃拿卡要、强行敛财、侵吞集体财产、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甄别;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走访摸排,共梳理出5件反映涉黑腐败信访举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确保质效,重点督办定责任。成立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对梳理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涉黑腐败信访问题进行督办,召开专项会议集中统一交办,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纪检监察室联系督办。对已办结的重新审核把关,对正在办理的安排协助调查核实,确保问题查清、处理到位。将涉黑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畅通渠道,涉黑问题专受理。建立涉黑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单独受理机制,建立专门台账,提升保密级别,确保举报信息绝对保密。对反映涉黑腐败问题实行特殊通道,提升一级,反映问题一律由县纪委直接办理。提高办理时限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严把涉黑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关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从举报中发掘问题线索,在源头上解决问题。

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强问责。在全县范围内以排查村霸、宗族势力等涉黑腐败问题为切入点,细化工作措施,对落实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借助家族、宗派势力,操纵、影响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强占集体资源,为个人、家族牟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深挖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违反换届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腐败问题,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