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纪委把践行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注重教育引导,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努力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2017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334人次,占总数的71.5%。
“勤廉约谈”抓苗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意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明确党委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对专项巡察、信访举报、作风督查等渠道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督促约谈对象立即整改、防微杜渐,切实把好第一道防线。对核查后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体现组织关爱,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正确对待,积极工作。
“常态教育”抓防控。依托县委党校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等班次,通过理论教育课程,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市反腐倡廉教育展厅现场教学等方式将廉洁从政教育贯穿培训全过程;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印发警示教育读本、举办“以案说纪”讲座,利用身边典型案例解读党规党纪,敲警钟、明底线;运用休宁纪检监察网、“休宁清风”电视专栏等媒体,宣传党纪条规,传播廉洁理念。全年编发案件通报16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9起31人次,举办“以案说纪”专题讲座5次,1000余名党员参与,起到了触动心灵、预警纠偏作用。
“廉政档案”抓落实。把发挥监督实效,用纪律规矩常态严管“最大多数”作为重要任务,对全县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实行动态更新,要求详细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情况、兼职情况等14个方面内容,通过个人签字、所在部门审签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干部的动态监管。2017年以来,890余名科级干部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39名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备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72名党政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外出书面报备手续,9名科级干部书面报备因私出国(境)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黄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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