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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12个乡镇立案136件 占全县立案数67.0%

时间:2018-01-25 09:21    来源:纪律审查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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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业务评定,非常细、非常实,既是一次检验工作的过程,也是一次业务辅导的过程,今年我一定要抓住关键指标,抓好基础工作,争取做到干得好,也评得好。”近日,来安县水口镇纪委书记吴春芳在参加县纪委业务评定后感慨的说。来安县创新思路,以业务评和综合评为抓手,着力破解乡镇纪委“怎么干、干什么”难题,打通基层纪委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

细化指标业务评。在指标设置上,突出“明责”。实行项目化管理,将乡镇纪委履职工作要求,量化、细化为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执纪审查和审理等7个方面41项指标。在分值设置上,突出主业。设定不同的评分分值,将执纪审查、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等主业类分值设置为10至20分不等。年中,实行动态管理,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记录;年终,各业务室(部)对标对表,进行业务评定。

述责述廉综合评。实行述职述廉、点评及民主测评制,年终召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述职会议,12名乡镇纪委书记围绕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开展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述责述廉报告,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现场进行综合评价。加权汇总业务评和综合评成绩,作为乡镇年度履职结果,对前三名予以通报表彰,后两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2017年以来,12个乡镇立案136件,处分133人,分别占全县立案数67.0%、处分人数73.1%。(滁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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