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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践行“四种形态” 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时间:2018-01-22 10: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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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14件次,已办结110件次,按期处置率96.4%,其余4件次正在办理中。

持续深化“三转”,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核心职能作用。屯溪区纪委聚焦主业,明确职责定位,将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集中到检举控告的受理和处理上,将受理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作为首要的核心职能。认真登记和管理信访举报信息,强化重要举报汇总报告和信访举报信息反映工作,落实举报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规范对信访举报行为的引导,维护良好的举报秩序。实行纪委领导和信访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在政务大楼一楼设立信访接待室、谈话室,要求镇(街道)落实信访来访接待场所,配备村居信访工作网格员,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重点户,严格控制新信访积案的发生。

规范信访举报源头采集,充分发挥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严把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关。区纪委统一扎口受理所有信访举报,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统一转交信访室登记处理,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信访举报件,也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接收登记和处理,及时做好分流工作。严把集体研判关。从举报内容、署名形式、动机目的等方面深入分析研判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按照“六大纪律”分类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其中,对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或者反映的情况不具体但较集中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反映的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作为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分流。严把重要信访举报报告关。在对信访举报进行分析研判的同时,注重从举报中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把反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的举报,特别是信访举报中涉及镇(街)和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筛选出来,认真做好登记汇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推进践行“四种形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查处预审作用。制定《关于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工作的规定》、《屯溪区纪检监察信访查报件结案预审办法》等规定,实行信访举报台账式集中管理,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和程序,加大指导、审核、督办力度。要求承办单位报告初核情况和处理建议,由信访室和联系该单位的委领导对照“四种形态”,从时间节点、违纪情节、悔错表现等方面严格预审、从严把控,对不符合形态运用和结案条件的,退回承办单位补充调查或重新办理,防止重此轻彼、畸轻畸重。符合“四种形态”运用和相邻转化的,通过实行党委(党组)、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制”,把握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预防和惩治的关系,使承办单位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以担当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

加强举报信息分析反馈,充分发挥领导决策的参谋作用。在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周统计、月分析、季研判、年总结”的基础上,围绕“综合分析服务领导决策、专题分析服务重点工作开展”的理念,坚持每季度对全区信访举报形势作一次全面分析研判,重点对顶风违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涉及镇(街)、区直单位党政一把手的问题等,及时向本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举报信息;同时,信访室充分运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信访大数据的整合、挖掘,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判信访举报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准确掌握党风廉政状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黄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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