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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监察体制改革】我的转隶心路

时间:2018-01-19 15: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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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隶是我人生面临的第二次抉择。

还记得人生第一次抉择的初衷:学习法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我迫切希望能从事法律相关的职业。于是2006年,我从一名乡村教师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在检察院,历经了反贪反渎两个部门,一转眼11年过去了。回首过去的11年,酸甜苦辣,累并快乐着。这11年里,我从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侦查业务骨干,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又有幸成为一名员额制检察官。11年的实践,我已将“忠诚、奉献、担当”铭刻于心,这份赤诚心怀,我不离不弃。

2016年底国家开启监察体制改革,首先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份试点。刚经历司法体制改革的我开始有些彷徨,是去是留,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我又一次站在人生的职业岔路口。留在检察院,作为员额检察官在职级晋升、工资待遇方面都很明朗,而转隶去新的单位,则面临许多新挑战:新的领导和同事,新的岗位和环境,新的知识要学习……

一切归零,一切都得重新开始,我能适应吗?我不停地反问自己。

记得梁启超曾经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作为一直身处在反腐败斗争前线的侦查人员,我深知此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整合反腐败资源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曾经的办案实践中,证人经常提出:“这件事情纪委不是核实过吗,你们检察院为什么还要再核实一次”,我一次次耐心地解释着。其实我们最清楚最懂得改革的初衷与必要。作为一名党员,在改革的春风面前,更应该选择坚决拥护,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安排,为反腐败工作贡献力量。

2017年,检察院领导征求我意见,问我是否愿意转隶。“我愿意!”我坚定地而执着地回答!11年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经历已经让我深深地热爱上这份事业,虽然还有些许对未知的迷茫,但我乐于直面人生的每一次机遇与挑战。

2017年11月12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推开。2017年12月29日,我从检察院正式搬到新的办公场所。尽管内心早有准备,但离开检察院大门的那一瞬间,仍是五味杂陈,一份依恋,一份感恩,一份向往,丝丝缠绕,尽在心中。但是我知道,我人生的新篇章正在开启。

2018年1月9日,池州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我被安排在第七执纪审查室。明亮的办公室,同事亲切的笑容,领导鼓劲的眼神,散发着淡淡油墨香的纪检监察工作资料……似乎正召唤着我加快学习,尽快补缺补差。是呀,面对全新的领域,我是一名“新兵”,唯有勤学习,方得清如许,唯有补齐短板,方能尽快适应,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生活在改革的新时代,很幸运,也很幸福。转隶了,变换的是岗位,不变的是使命与担当。变与不变之间, 那份使命,我永远坚守!感恩检察院,让我从成长走向成熟;祝福监察委,带领我踏上新征程。(池州市纪委、市监委 葛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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