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砀山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抓早抓小,用纪律盯紧“大多数”,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2017年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8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处理789人次,占比94%。
强化教育提醒,打好“预防针”。针对机关单位及党员干部个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履责谈话、任前谈话、约谈函询等日常监督手段,前移监督关口,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执纪监督主业落实在细微之处。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同16个镇(园区)和67个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了履责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着力抓早抓小,筑牢“防火墙”。围绕“两个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常扯袖子、常提醒”,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着力实现抓早抓小,半年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3个单位进行了追责并通报曝光。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的监督,通过严格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形成警醒震慑。
抓牢纪律审查,形成“震慑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做到重拳出击,拔除烂树,决不手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快查快结,注重成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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