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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书香】信访干部须有“两颗心”

时间:2018-01-11 15: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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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轮岗到信访室时,我总是把握不好群众来访接待的工作节奏,有时接待答复刻板生硬,让来访群众心生不忿,有时不分职责权限主动包揽问题,影响了纪检机关的严谨形象。主任见状,便送给我一本刘震云先生的《我不是潘金莲》,让我闲暇时静心阅读,并结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用心去感悟体会。

一个顶着冤名的农村妇女李雪莲在经历一场荒唐的离婚案后,为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更为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的名誉,自此走上漫漫告状路,从镇里告到县里、再到市里,甚至申冤到北京,持续告状二十年,结果却仍不能为自己讨回一个说法。跌宕曲折的故事情节、群众上访的敏感题材、黑色幽默的语言风格,书中的内容无不深深吸引着我。

阅罢掩卷,紧张、激动、抑郁、欢笑、感伤等诸多感受一一褪去,留存脑海的却只剩下一种悲凉。悲凉的是李雪莲的无助遭遇,更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待来访群众的冷漠。我不禁陷入沉思,我在信访举报工作中是否也犯了类似错误?而我又该如何在自己的工作中避免又一个“李雪莲”的出现呢?

细思之下,我顿时明白主任的用意。是啊!信访举报干部身处直面群众的一线,我们对群众说的每一句话,我们接待群众时的每一个神情,都不仅仅代表我们个人,更代表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这就要求我们信访举报干部必须心系群众,关爱群众,真正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以良好的态度、稳妥的方法接待群众来访,确保“门”要好进,“脸”要好看, “事”更要好办,用心倾听群众心声,积极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工作,这样才能真正践行为民谋福的初心,帮助来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维护好纪检监察机关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痛定思痛的我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并向主任汇报了自己的阅读感悟,主任在肯定之余却笑我只悟对了一半。

“服务群众是我们的根本宗旨,可我们也必须把握好自己的职责权限,不能‘越权服务’…… ”。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就好比我们信访举报工作必须紧扣职责权限,紧紧围绕党内监督的专责职能。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以一颗亲民爱民之心接待来访群众,更要把握工作重心,明确职责定位,聚焦检举控告,厘清职责边界,必须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和关于受理范围的规定,一方面对业务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受理、分流职责,另一方面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务必做到不受理、不协调、不通报,既不能种了别人的“承包地”,更不能荒了自己的“责任田”。至此,我才真正领会主任的一片良苦用心!

对我而言,李雪莲的遭遇不仅是一个悲凉的故事,更是一面映鉴的镜子,他既唤醒着我接待来访群众时不能忘却初心,也提醒着我受理群众举报时应把握重心,更将警醒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做到服务群众与监督执纪并重齐行,如此才能真正履行好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椒县纪委 章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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