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休宁:扎实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

时间:2018-01-11 10: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对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工作的要求,休宁县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扎实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确保2018年全面实现县级派驻监督全覆盖。

机构设置到位。将派驻机构改革和巡察机构设置、监察体制改革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实现机构设置、编制职数、干部结构等优化组合。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经县编委会研定,县纪委共设立9个派驻纪检组,共核定编制35名(行政编制24名,政法专项编制11名),实现对59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编制配备到位。采取“6+3”模式,县纪委派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农委、县住建委6个综合纪检组共配备行政编制24名,从部分县直机关调剂解决,纳入县纪委编制序列,实行单列管理;县纪委驻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共配备政法专项编制11名,分别纳入所驻单位编制总数,进行单列管理。

领导职数到位。核定县纪委派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农委、县住建委6个综合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各1名;县纪委驻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3个纪检组组长各1名。调整后,县纪委9个派驻纪检组共核定领导职数15名,其中正科6名、副科9名。

职能明确到位。明确派驻机构受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代表县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把加强派驻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格对标党的十九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强化派驻机制建设,加强派驻业务指导,发挥好 “探头”的作用,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黄山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