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宣城市宣州区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突出“四个强化”,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12月25日区人代会依法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随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副主任和委员,12月27日宣州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注重组织领导,强化同心合力。区委高度重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担负起“施工队长”职责,靠前指挥、有力协调,多次召集召开现场调度会,部署工作任务。区纪委及时履行专责,纪委主要领导积极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始终树立“一盘棋”理念,讲政治、顾大局,发挥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把改革工作落细落实。
科学制定方案,强化精细操作。积极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路线图”“时间表”, 结合宣州区实际和目标任务,制定《宣州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宣州区深化国家监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实施进度安排》等文件,将工作细化为4阶段、23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工作台账,对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全程留痕,做到有据可查。
推进深度融合,强化凝心聚力。转隶前区纪委、区检察院领导与涉改人员逐一谈心谈话,全面了解他们的工作现状、性格特点和思想状态,教育引导涉改人员领会改革精髓要义,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入户家访,与干部家属谈心沟通,争取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采取“混搭式”的方法,重新调整办公室安排,即各内设科室既有原纪委干部又有转隶干部,实现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充分融合。
注重倾斜一线,强化执纪力量。严格按照省市监改工作指导意见,从检察机关转隶的编制和人员主要用于加强监督执纪一线的工作力量,综合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专业背景等因素,对区检察院转隶干部与纪委干部作出了整合安排,12名转隶人员中有10人安排在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同步调整纪委干部11人,同时新增三个纪检监察室,内设机构由11个增至14个,使从事执纪办案人员达全员的65%,全面强化了监督执纪工作力量。同时,对全体人员开展法纪业务培训,大家互授互学,取长补短,营造了良好的学思践悟氛围。(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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