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9:30,南陵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12月14日下午,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南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吕修木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现场向宪法宣誓。
12月18日上午,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依法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名,委员4名。
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后,南陵县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思想上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在行动上全力推进,工作有力有序高效开展。截至目前,该县已圆满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启动部署,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县监察委员会组建三个阶段目标任务。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依法履行职责,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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