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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时间:2017-12-15 10: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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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下午,省财政厅召开全厅党员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办公厅《通知》、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和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项中胜分别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财政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抓学习促认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支部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驰而不息改进财政作风的思想根基。二要抓问题促查摆。既查找“四风”问题,又查找由“四风”引起的财政政治生态问题,抓到岗位个人、每项工作、各个环节,确保及时发现“四风”问题无死角。三要抓务实促落实。正视新时代财政工作及财政作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强化定力,切实以务实的作风、落实的品格推动财政工作。四要抓经常促长效。把反“四风”、正作风、提效能的各项要求贯穿于财政党建和业务工作中去,做到抓在日常、抓在经常、抓在常态,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财政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五要抓关键促队伍。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以上率下,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自觉维护财政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带动全省财政系统和预算单位积极抵制“四风”、严守财经纪律。六要抓督查促责任。加大对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工作的督促督查,切实在强化财政作风建设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推动财政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一以贯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提高持续深化财政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持续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各处室单位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主动纠正自身及所在处室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三是持续强化抓具体问题。各处室单位要聚焦“四风”问题十个方面的新表现,对照党组巡察通报的共性问题表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重点聚焦防范化解财政重大风险、政府债务、财政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着力整治、确保成效。四是持续强化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驻厅纪检组会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财政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坚决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发现有问题的,在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一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通过严肃问责带动省财政厅和全省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入转作风、改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理财环境和政治生态。(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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