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黟县:选举产生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

时间:2017-12-14 17: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12月14日,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选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永胜同志为黟县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标志着该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当选后,朱永胜走到主席台中央与全体代表见面,进行表态发言,当场向宪法庄严宣誓。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监誓,全体人大代表见证宣誓。

依法产生县监察委员会首届领导班子后,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将着力做细做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加速该县监察体制改革步伐,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黄山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