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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不得

时间:2017-12-05 10: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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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2017年6月,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村委会主任徐云被群众举报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三里镇纪委立即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调查】

调查中发现,徐云是从一名村办林场财务经办员,逐渐成长为一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处理复杂事态能力强的村委会主任,山泉村石材资源丰富,是南陵县的重点采矿区之一,该村群众事务纷繁。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徐云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但同时,自满的心理也在他的内心慢慢地滋长。

2014年,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以会议的形式,决定将建设部门给低保户和五保户等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截留,划出一半分配给其他没有申请到危房改造补助的村民,以平息社会矛盾,此事由村委会主任徐云具体经办。危房改造资金到账后,徐云通过冒领的方式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从银行取出来,从徐某某(低保户)、戴某某(残疾人)、吴某某(低保户)三户重建房屋的补助资金共60000元中截留28000元出来,再分配给其他村民,数额3000或4000元不等。镇纪委通过认真细致调查,确定了徐云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证据,这是一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处理情况】

2017年10月,南陵县三里镇纪委研究决定,鉴于山泉村村委会主任徐云认错态度诚恳,给予徐云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在接受组织处分时,徐云后悔地说:长期担任村委会主任,自认为本村大小事务都可以处理,大部分矛盾都可以化解,所以慢慢滋生出独断专行和随意把握政策的心理。将用于扶贫帮困的资金恣意分配,明知违反政策和纪律,但却心存侥幸。我对不起组织对我的培养,对不起群众对我的信任,我要深刻检讨,引以为戒。

【执纪者说】

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对敢动扶贫资金“奶酪”,在分配扶贫资金中违规违纪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力度和决心用实际行动传递到广大人民群众心中,为扶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给广大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南陵县三里镇纪委书记  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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