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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10-31 16: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视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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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日至4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贵池区进行了巡视。6月7日,巡视组向贵池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贵池区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在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政治标准、提高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整改,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发展,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四大方面16项问题,已全面完成12项、基本完成4项;“四风”突出问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财政借款资金追缴、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4个专项整治行动和1个专题警示教育,基本完成整治和警示教育任务;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3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相关责任单位均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并追究了有关责任人责任;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一认领,并在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本着“不贰过”原则,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治自觉,虚心接受反馈意见建议

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对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一次重大政治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标准,聚焦政治整改,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线贯穿巡视整改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和李锦斌书记调研池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省委巡视办反馈意见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统筹推进落实,切实推动全区上下深刻领会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为保证巡视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区委常委兼任办公室主任。6月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当晚,区委立即组织班子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归纳,起草整改方案和台账初稿。6月8日,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6月8日晚,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调度会,专门研究调度区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巡视整改方案制定工作。6月9日,区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议,就全区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把巡视反馈的问题百分之百的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百分之百的落到实处。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对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区委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一对照检查,逐条深入分析。6月8日,制定了《贵池区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对巡视反馈的4大类16项问题,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同步制定了纪委和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区委聚焦“四风”、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巡视反馈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谋划部署了“四风”突出问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财政借款资金追缴、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分别明确一名区级领导牵头负责、一个牵头单位具体落实,分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了区委“1+2+4+1”巡视整改工作体系。

四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区委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区委先后召开4次专题常委会、5次工作部署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确定了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作为牵头单位,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整改责任、任务和要求,实施压力传导,及时跟踪落实,督促检查,确保全区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区委整改落实部署上来,以知错就改的态度、刮骨疗毒的勇气,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努力实现全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着力解决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针对“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不深入”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立足常态长效,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贵池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以及《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外请报告管理制度》,适时调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建立中心组学习定期理论测试、督查通报等机制,对区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开展了半年理论测试,对各镇街道和园区上半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了督查并通报。

二是提高学习质量。巡视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采取研讨交流、专题辅导、专家授课、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了7次集中学习。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及贯彻省委李锦斌书记来池调研讲话精神,开展了3次专题研讨。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扎实学习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专题讲座。6月下旬和7月下旬,组织区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分别赴泾县、宣州区和青阳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国防动员教育,每位中心组成员都撰写心得体会,并刊印在《贵池理论学习》内刊上。

三是扎实推进理论宣讲进基层。坚持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结合“讲重作”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区级领导干部全部到所联系的镇街道和部门开展理论宣讲,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上党课。同时,积极推进理论宣讲进基层,组织基层宣讲队伍,围绕“喜迎十九大·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百场报告会”和“新理论·新成就”主题以及结合建党96周年,开展了20余场次宣讲活动。

2.关于“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针对“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通过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加强《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进一步领会把握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肩负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区委权威的政治自觉。

二是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的领导。落实每年年初专门听取全面工作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区人大党组报告3次,区政协党组报告3次,区检察院党组报告1次。完善区四大班子沟通协调机制,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每月专门安排一次例会,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协调安排当月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活动。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针对“六治双创”等工作任务量大、牵涉面广的问题,支持人大、政协专门组成督察组,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对群团等非经济主管部门的领导。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做起,要求区委常委每年深入群团部门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积极推进群团体制改革,成立区委群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区委群团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群团改革工作。目前,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改革正按有关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全覆盖已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加强区委制度建设,在年初建立区委“1+8”制度体系(即一个工作规则、八个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又相继建立完善定期分析经济形势、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重点工作“三察三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区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7次。特别是7月份,省委书记李锦斌调研池州并发表重要讲话,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意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并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奋力打造“三优池州”贵池样板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上级决策部署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结合区委每月工作要点落实,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了上级决策部署在贵池落地生根。

二是狠抓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对年内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将各地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推进年”活动,实施定期调度、集中推进。6月下旬,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情况又进行了专项督查。1~7月份,63个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中,已有55个项目在建、8个项目完工,完成投资18.6亿元。

三是认真开展“六治双创”行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理念,部署开展以治矿、治砂、治岸、治超、治脏、治污以及绿色矿山、绿色企业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六治双创”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城乡环境突出问题。截至目前,82家在册矿山按要求停产整改,分类综合整治有序推进;13家矿山完成绿色创建任务,其中6家达标矿山企业已复工复产,11家绿色创建企业完成验收;21家砂石加工厂全部关停,内河实现全面禁采,长江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完成牛头山港区5座小散码头关闭拆除;完成11家矿山企业科技治超子系统规范建设、241辆矿石运输车辆电动伸缩式篷布车改装;立案查处环保违法企业6家。针对齐石公路沿线环境污染问题,我们加强对沿线矿山监管,采取关闭、新设采矿权、停产、深加工转化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推进绿色矿山、绿色企业创建,加大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目前,齐石公路改造工程已全线通车,沿线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4.关于“招商引资决策失误,造成政府大额资金没有收回”的问题

针对“招商引资决策失误,造成政府大额资金没有收回”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完善招商引资决策机制。强化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作用,实行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双组长”负责制。建立招商项目预审机制,突出产业政策符合、项目发展前景、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投资强度、企业资质信用等方面的预审把关,防范招商决策风险。定期组织开展招商项目“回头看”活动,动态掌握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从投资强度、产出额度等方面强化约束、防范风险。

二是修订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过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重新审视,对照国务院和省最新文件精神,修订完善《贵池区鼓励外来投资暂行规定》,分产业类别制定招商引资普惠政策,取消“一事一议”做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招商引资环境。

三是开展财政借款追缴专项整治行动。经全面梳理核查,全区各级财政共借出财政资金18862.62万元,其中招商企业借款11024.12万元,国资公司4300万元,其他企业3421.2万元,个人117.3万元。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对每一笔借款明确追缴工作牵头领导、责任主体以及还款时限,强力推进追缴工作,目前已追回借款5950.1万元,其中招商企业借款1127.6万元,国资公司借款4000万元,其他企业借款762.29万元,个人60.21万元。对尚未追回的12912.52万元借款,我们区别不同情况,分类采取质押担保、分期还款、依法起诉、依法强制执行等途径追缴,目前已启动司法程序追缴12195.52万元,预计近期可追回借款5341.77万元。针对磊鑫公司5000万元借款至今没有收回的问题,我们坚持双管齐下,一方面在前期对磊鑫公司设备等资产以及法定代表人朱新尚名下房产查封的基础上,通过破产拍卖处置偿还财政借款;另一方面督促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马鞍山迪嘉特公司(该公司总体上资大于债)申请破产重组,通过重组清偿财政借款。目前,区委已安排贵池工业园区原主要负责人组成专门小组,专事磊鑫公司借款追缴工作。同时,出台《贵池区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管理办法》《贵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着力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5.关于“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针对“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区委首要职责。加强区委党建办力量建设,落实“一专一兼”人员配置,进一步发挥区委党建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定期召开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各地各部门管党治党任务,压实各地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开展管党治党责任履行情况年中评估。区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6月底前带头到所联系的单位指导督促、检查评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全方位查问题、找不足,大气力补短板、促过硬,切实打通各地各部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强力整治梅龙街道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政治生态不优的问题。区委及时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对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对个别不愿干事、状态不佳的干部果断调离领导岗位。将梅龙街道几起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区公开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5次到街道检查指导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谈心谈话,指导梅龙街道部署开展“对标严紧硬,提振精气神”主题活动,督促街道党工委全面反思、深刻剖析、汲取教训,切实消除胡长春违法违纪案件带来的影响,从严从紧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梅龙街道政治风气明显好转,干部工作激情明显提高。

四是全面压实各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对因管党治党不力而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财政、教育部门,区委在督促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同时,及时对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约谈领导班子成员。6月中旬,区委又专门调整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党组织设置,撤销两单位党组,成立了区财政局(国资委)党委、纪委以及区教育(体育)工委、纪工委,进一步加强对国企、学校等领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领导,确保压力传导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

(二)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

针对“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思想政治教育列入各类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专题班次必修内容。6月22日~23日,专门举办全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示范培训班,专门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专题辅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区直部门分管领导共计120余名学员参加。

二是强化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邀请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为280余名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结合“贵池论坛”,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120余名正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讲座;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及纪念建军90周年、建党96周年活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725批次,党员干部参与数达23072人次,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52余场、176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

三是修订完善了党建述职考核和年终考评指标体系。将思想政治建设纳入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和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并设置一定分值,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各部门抓思想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2.关于“党费清缴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党费清缴不彻底”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在6月底前对全区党员2008~2016年补缴党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补缴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组成督查组,对区统计局、区史志办等党组织进行了重点督办,确保应缴尽缴、全部到位。截至目前,全区共有900余名党员补缴党费近42000元,党费清缴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区委组织部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是建立完善党费规范收缴工作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对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引导全区广大党员进一步养成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核定所辖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一收缴,半年一公示,区委组织部按不少于10%的比例开展抽查。

三是严格党费收缴工作考核。增加规范交纳党费工作考核权重,并将党员规范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且明确,今后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纳入全区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

二是坚持区委常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区委常委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6月份以来,区委常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均达到3次以上。7月21日,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区委常委会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位区委常委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找出短板,明确方向,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对标整改、促进工作的目的。针对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不深入、招商引资决策失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等巡视反馈的问题,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照反思,各位常委主动认领自己承担的责任,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加、全程把关,并对我区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三是狠抓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以重点单位整治为发力点和突破口,在扎实抓好1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1个软弱涣散城市社区党组织整顿的同时,将巡视反馈点名的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区旅委党支部、区统计局党支部、区史志办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列为区直机关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由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组成督察组,实地督导,全面整顿,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基本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针对“存在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问题,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在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区二院原党委书记章鹏飞“带病提拔”问题作深刻剖析、深刻检讨,组织、纪检部门也作了深刻反思。及时制定出台我区《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的选人用人直接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对意向性人选提前把关,对党委(党组)推荐人选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制度,坚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二是针对“执行干部任用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和省委“六选六不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票决制、任前实绩公示、新提任科级干部财产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资格审查、上报预审、考察以及征求意见等工作流程。畅通干部“上”的渠道,加大干部“下”的力度,今年以来,区委提拔镇街道一线干部34名,对4名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予以果断调整。

三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对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同一领导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等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今年以来,对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林业局、区水产局等16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对区纪委2名班子成员以及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建开办等廉政风险较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

四是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区委大力推进干部“四案”精准管理,出台《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案”精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细化落实19项具体措施,实现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运行情况备案、调整配备预案、规范工作图案精准管理。对巡视组指出的19名干部人事档案存在出生日期涂改痕迹和27名干部对本人档案记载出生年月信息不认可且拒不签字的问题,组织部门再次对这46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我区采取责令提供佐证资料、逐一谈心谈话、组织认定等方式,对46名干部出生年月信息进行认定。目前,4名干部提供了有效的佐证资料,组织部门已对其出生年月进行了重新认定;12名无法提供佐证资料的干部自愿签字认可;另30名拒不签字的干部,组织部门按照从紧从严的原则进行了组织认定。

(三)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针对 “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针对“区委、区政府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区委修订完善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党建和发展“两个一百分”考核,目前考核方案已经起草完毕,待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立即组织实施。督促区政府党组从严抓好政府系统党建工作,建立区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区政府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制度。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成立区委巡察办,设立3个区委巡察组。扎实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10月底前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核以区纪委为主制度,分两批次组织全区纪检干部赴复旦大学集中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是针对“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区委落实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并细化为全年不少于3次检查指导频次,督促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对干部监督管理做到抓常抓细、抓早抓小。巡视整改启动以来,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都分别到所联系单位至少听取了一次党风廉政汇报,开展了一次检查指导,有效传导了压力,推动基层切实把“两个责任”担起来。

三是针对“纪委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委支持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合监督执纪力量,抽调了15人参加了区纪委协作办案。推进区委巡察工作,6月14日开始,区委启动第二轮巡察,区委三个巡察组将在2个月时间内,完成对清风街道、区粮食局等7家单位的巡察任务,同步对纪(工)委、纪检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镇街道纪(工)委、派出(驻)纪检组半年向区纪委述职工作制度,督促基层纪检部门发挥探头作用、履行监督职责。1~7月份,全区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出)纪检组向区纪委报送问题线索165件、同比上升69.9%;立案102件、同比上升17.8%。

2.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

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作专题辅导报告,重点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修改部分、填报注意事项和相关纪律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区委主要领导在讲话中要求全区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学习,确保填报信息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在科级干部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将学习两项法规纳入课程计划进行学习,进一步延伸学习人员范围。

二是加大宣传指导。在填报工作启动时,起草好有关函件,主要就填报的程序步骤、疑点难点、时间界定等事项与上级相关通知表格一并送达给区级领导。及时领取和翻印了40份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编印的填报指南送呈领导参阅。

三是做好审核把关。积极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核,做到逐一把关,确保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对填报内容不全、填写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写。在2017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过程中,共要求26名区级领导对自己的报告表进行了完善或对有关内容进一步规范。

四是发挥处理警示作用。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为契机,发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在7月14日召开的警示教育会上,区委主要领导列举了相关典型,引导全区领导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会后立即有少数科级领导干部自觉补充了有关说明。7月18日,区委组织部对个别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并严肃批评。

3.关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针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加大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力度。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7月14日,区委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会,通报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常警醒、知敬畏、守底线。

二是加大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今年以来,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等决策部署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及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调查情况,区纪委(监察局)对相关部门移交需查处问责的5件问题线索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了初核,做到了快查快结,共问责处理12人(其中,立案5人,诫勉谈话4人,责成有关单位处理3人)。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从信访举报、监督执法和明察暗访中深入挖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线索。上半年,先后对违反机关作风建设的3名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15人和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4人进行了口头告诫。

4.关于“反‘四风’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针对“反‘四风’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通报曝光巡视组指出的“四风”典型问题。关于“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绝”问题,对清溪街道清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程旺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区纪委给予程旺春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秋江街道三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江国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区纪委给予江国祥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梅龙街道观前圩管委会主任包瑞芳、副主任陈养元、职工包文生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区纪委分别给予包瑞芳、陈养元、包文生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屡屡发生”问题,对区建设工程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章征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区纪委给予章征发党内警告处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律诫勉谈话,违规发放资金全部追缴区财政;对贵池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国友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市纪委给予王国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王国友行政降级处分,市委、贵池区委分别免去王国友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职务,对监督失职的贵池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区委免去其纪工委书记职务,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律诫勉谈话,所有违规发放资金追缴区财政;对前江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市纪委给予前江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方文生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对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池州东城投资公司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市纪委对东城投资公司董事长吴三宝立案查处,免于党内处分,责令领导班子成员作书面检查,所有违规发放资金追缴区财政。关于“公款吃喝玩乐、酒桌办公频发”问题,对区水务局工程管理科科长李棣生工作日午间违规接受吃请且饮酒、出入不当场所问题,区直工委给予李棣生党内警告处分;对区教体局副局长包明生违规接受公款旅游安排问题,区纪委给予包明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于“公车私用时有发生”问题,对涓桥镇紫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运福违规公款购车问题,给予陈运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市政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曹根生公车私用问题,给予曹根生通报批评并交纳100元燃油费和2000元车辆损耗费处理。关于“公款送礼现象存在”问题,对乌沙镇民政事务所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问题,分别给予乌沙镇副镇长疏东青、民政事务所所长陈智、马强行政警告处分。对这些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区委全部公开通报并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各级干部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执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二是重拳查处巡视期间发生的“酒桌办公”问题。对巡视期间发生的一起党员领导干部饮酒后不慎溺亡事件深入核查、重拳惩处,狠刹歪风邪气,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张家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内职务,调离纪检岗位,给予贵池工业园区主任科员钱胜宏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区检察院党组和贵池工业园区党工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同时,在区检察院和贵池工业园区部署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

三是部署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慵懒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违规违纪,“三公”经费超支、滥发钱物,漠视民生、与民争利,贪图享受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共检查发现“慵懒散”问题线索11个、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线索3个、公款开支问题线索35个、“八小时外”问题线索4个,区纪委正在组织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查证,对相关责任人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四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基层调研、基层联系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会风会纪等制度,突出刚性约束和量化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四风”滋生的土壤。

5.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针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区委深入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对胡长春、胡同斌、章鹏飞、包文虎、程旺春等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编印成警示教育读本,采取以案释纪、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用身边案例警醒自己、教育自己;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认清找准纪律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

二是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区委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对“微贪蝇腐”、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了财政性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村级公务“零招待”专项检查等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31件、涉及36人(科级干部8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三是针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问题,区委分别在教育、卫生、梅龙街道等重点地方和部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出台了区管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提醒制度,对重点岗位和对象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运用常态化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管住“大多数”。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监管一揽子制度,对教育、医疗、涉农资金、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专项防控。

四是加大违纪问题审查力度。严格执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沟通协助会,研究分析全区反腐形势,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以来,区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件,接收问题线索38件(已立案21件)。

6.关于“廉洁风险仍然突出”的问题

针对“廉洁风险仍然突出”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全面规范招投标工作。把全区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和限额标准,分别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对工程类项目,单项工程预算额10万元以上的,一律进市交易平台办理,10万元以下的,由各招标采购人严格按照分散采购方式办理,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延伸对村集体资金工程项目招标监管。加强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整治和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违规违法行为监管、惩处力度。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突出审计重点,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口,谨防“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发生。全面推行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及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提升招标采购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肃财经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财政借款资金追缴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各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进行全面清理,对财政借款资金全面追缴。其中巡视反馈指出的梅龙街道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我区正通过破产重组盘活楼盘、提供安置房的办法来解决;对时任梅龙街道办事处主任程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区林业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目前已收回借款124万元,余下往来款将在8月底清理到位,对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部署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6月份自查自纠阶段,全区52个单位共梳理出1131项专项资金。目前已经完成对12个单位的重点检查。制定出台《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办法》《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贵池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一体化操作平台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关进制度笼子。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由区级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年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制度执行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制定“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区纪委2013年以来查办的重大违纪案件执行“一案双查”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经全面核查,区委决定对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梅龙街道三个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目前,除梅龙街道主要负责人已被提起公诉外,区财政局、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均被组织调整。

(四)着力解决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的问题

1.关于“2013年、2015年省委第一、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针对2013年、2015年省委第一、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围绕打造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的样板区目标,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千方百计做大区域经济总量。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6.6亿元、增长5.5%,财政收入13.7亿元、增长6.7%,固定资产投资95.5亿元、增长10.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64亿元、增长3.7%。年内,我们将自我加压,对年初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适当上调,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以及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在全面加强生态治理的同时,深入开展生态村镇、循环园区等创建活动,生态强区步伐显著加快。

三是全力加快征迁安置。持续开展主城区房屋征收攻坚扫尾活动,通过区级领导联系调度、所在街道包保负责、相关单位参与配合等方式进行攻坚,目前仅剩26户未完成征收。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上半年完成了白沙安置点、江南产业集中区部分安置房540余户选房工作和白沙三期、十里杏花等4个安置点1466户回迁工作。

四是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村级“零招待”回头看活动,研究制定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制度规定,持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严管干部、规范财务、严查贪腐等方式,督促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勤政为民。

五是全面规范招投标行为。把全区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和限额标准,分别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对工程类项目,单项工程预算额10万元以上的,一律进市交易平台办理,10万元以下的,由各招标采购人严格按照分散采购方式办理,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加强政府性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强化项目工程审计,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监管一揽子制度。

2.关于“2013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2013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将39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截至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时已整改4件)进行分门别类,按照问题整改的难易程度确定7月15日和7月31日两个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会议及时进行交办。截至目前,43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到位31个,其余12个主要是单位借款清收、账务处理和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方面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措施,正在强力推进。

二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近两年来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视其情节轻重按程序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切实发挥审计在反腐败中的“利剑”作用。截至目前,已移交1件,区纪检监察部门已处理到位。

此外,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并进行集中处置。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区移交问题线索6件(其中参考类4件、了解关注类2件)。区委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即交即办,快办快结,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置。其中,4件参考类问题线索已办结3件、立案1件(尚未结案),诫勉谈话1人,对1件问题线索适当处理予以了结,1件问题线索澄清予以了结;2件“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正在进行初核。

两个月来,我们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对账销号,实行逐条对标整改;围绕酒桌办公、财政资金管理等反映突出的问题,实行全面集中整改;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多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实行建章立制整改。截至目前,围绕巡视反馈、民主生活会自查和专项整治排查,共梳理问题164条,已解决120余条,问责处理党员干部79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0余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25批次、2.5万人次。通过解决问题与加强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完善制度相结合,问责处理与源头防范相结合,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进一步迈向严、实、硬,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拓展政治巡视成果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三优”池州、打造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的样板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巡视是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抓巡视整改,首先要坚持政治上的高标准,着力在增强“四个意识”上严要求、下功夫。我们将坚持思想建党不放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五个纯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主动、经常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坚定不移重规矩,着力抓好后续整改。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继续深化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示范,常委同志分工负责整改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直接领导、协调推进和全面把关,定期开展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和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确保区委“1+2+4+1”系列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分类施策,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跟踪问效,对在前一阶段已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督查和严格评估验收,确保不出现反弹;对还没有完成的,再逐条进行落实并加快整改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有整改期限的问题全部按时做到“清账”见底。注重标本兼治,围绕招投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源头管控,加快建章立制,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一错再错”,确保整改“全通过”、问题“不贰过”。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坚定不移强保障,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反映出我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说明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政治上更加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加强党的领导。聚焦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区委常委会建成“四个过硬”坚强领导集体。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发挥区委工作部门职能作用,健全各级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党建责任制考核力度,推动落实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加强。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是坚定不移强担当,着力提振发展信心。整改要坚持政治标准,抓巡视整改更要强化责任担当。我们将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努力把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认真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正向激励,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突出对干部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等指标的综合考评,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鼓励干部牢记使命、求真务实、积极作为。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域旅游、大健康等产业提质增效,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坚持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力度,努力构建城乡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坚持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六治双创”工作,努力在建设“三优”池州,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中当样板。坚持开放发展,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深化改革,积极主动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分工进程,着力增强贵池发展后劲。坚持共享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区人民,奋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的样板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66-2022589,邮政信箱:贵池政务新区6230室区纪委信访室,邮编247100。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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