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繁昌县开展了巡视。2017年6月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繁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这次省委巡视是对我们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指出的六大类21个方面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精准深刻、令人警醒。县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深化认识,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县委始终认为,只有先抓好思想整改,才能抓好问题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会当天中午,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领会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听取十届省委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巡视整改期间,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署名文章等,加深对“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的理解,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是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巡视条例、检验巡视成果的重要抓手,是解决自身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的难得机遇,坚定从严管党治党、全面推进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行动力。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落实的职责任务。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会当天,县委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和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专职副书记兼任主任,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抽调6名得力干部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了整体推动、上下联动、积极主动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方案,细化巡视整改的目标要求。第一时间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于6月15日率先出台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6大类21个方面问题细化为59项具体问题,提出135项整改任务,明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10名县委常委和3名副县长牵头负责,49个责任单位具体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
(四)注重统筹,确保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先后于6月12日、6月15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方案。6月16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整改工作。7月6日、7月19日、7月29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整改到位的问题,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没有改到位的,责成说明情况、限时办结。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跟踪督办、通报问责、动真碰硬。坚持开门整改,及时宣传整改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巡视整改成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59项整改问题中,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8项,基本完成整改8项,按规定时序正在整改13项。通过整改,建立健全制度34项,挽回经济损失2.08亿元,追责问责156人。
二、坚持政治标准,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真抓实改,推动巡视整改见到实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线图。我们围绕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始终突出转型发展这一关键,着力打造产业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大力发展园区、临港、文化旅游“三大经济”,努力建设山水、人文、活力、智慧、幸福“五个繁昌”。
(1)针对“对‘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认识不够到位,仍然存在以数字论英雄的现象”。一是加强对“五位一体”发展理念的学习,制定2017年度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14个学习专题,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11次,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推进机制,落实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争当全省县域五大发展先行者。三是修订综合考核办法,围绕落实 “五位一体”发展布局,突出改善民生、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指标,加大考核权重,“不以数字论英雄”。
(2)针对“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对资源消耗型工业依赖过高,去产能去库存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压力依然较大”。一是推动产业升级,出台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23条意见,完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同步推进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加快打造新的优势产业;编制产业项目185个,已实施93个,上半年完成投资27.6亿元。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县财政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加强创新型人才引进,大力发展3D打印智能装备等创新型产业;加快创新型平台建设,采取“研究院+产业园”模式,建设3D打印(增材制造)、健康食品、新材料等公共研发平台和创新型园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创业特区建设,发放各类创业贷款1.75亿元。三是全面落实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任务,启动循环经济“十三五”规划编制,谋划重点支撑项目36个,已开工建设10个;严格执行矿山开采“9+2”准入管理,按照“矿山开采无尘化、矿石运输廊道化、矿产品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绿色化”思路,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管理网格和工作机制;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严格环境执法,今年以来共立案53件,下达处罚决定书30件,行政拘留8人。
(3)针对“城市建设相对滞后,城市功能不够完善,与经济发展不匹配”。一是完善县城规划体系,启动编制县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精致繁昌行动规划和城市特色风貌规划,加强规划执行,提升城市品位。二是加快精致繁昌建设,打造渡江大道“示范街”,实施县城通往市区、高速2个主入口景观提升工程,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改造、绿化亮化美化、老旧小区和背街背巷改造、绿色出行和停车场等5大建设工程。三是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扎实开展“贴近群众六走进”,深入实施精准创建“四大工程”“七个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被授予全省文明示范县。
(4)针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上半年全县民生支出占总支出88.8%,投入2.3亿元实施30项民生工程,目前已完成16项,其余正有序推进。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查处从事有偿家教教师6名。三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四是开展健康繁昌行动,编制“健康繁昌2030”规划,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2.关于“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的问题。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发挥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加强工作谋划、整体部署、衔接沟通和整合协调,更好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1)针对“县委常委会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有的议题会前沟通不够深入,听取意见不够全面”。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事先做好沟通、调研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力求认识统一、协调一致、决策科学规范。今年县委常委会共召开会议15次,研究议题103项,全部事先开展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工作。
(2)针对“有的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代替党委政府决策”。一是对2013年以来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发文成立的303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面清理,撤销128个,调整76个。按照谋划、推进、执行三项职能,进一步厘清职责和议事程序,拟定议事规则,即将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是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议事规则,拟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规定由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将巡视反馈问题作为县委常委班子和政府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有的议题经过会议决定后,执行落实不够到位,如2015年12月县委全委会作出建设‘精致繁昌’决策,但方案编制工作至今未启动”。一是对县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梳理,明确决策依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拟定县委、县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督查办法,明确督查范围,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建立通报制度。三是落实精致繁昌行动规划编制单位,已完成前期准备,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3.关于“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缺乏”的问题。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使命。我们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弘扬担当精神,健全激励担当作为的有效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褒奖担当者。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回避矛盾,导致一些重要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一些县直部门领导在工作落实中打折扣、慢作为”。一是结合市、县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修订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体现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二是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草拟《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即将提交有关会议审定。三是出台了《繁昌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四是实施重点工作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管理,健全督考一体机制,推行“四不两直”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加强约谈,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执行力、落实力。
(2)针对“目前全县仍有17个拆迁项目161户群众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影响了一批重点工程的建设推进,甚至出现了‘半拉子’工程。城区2012年以来因拆迁安置工作滞后,导致超期支付过渡费,财政资金大量‘出血’”。一是制定房屋征收遗留项目整改攻坚工作方案,成立16个工作小组,责任到人、包保负责、每周调度,确保拆迁扫尾任务按期完成。二是完善安置政策,采取货币补偿、现房安置等多种方式,今年新安置460余户,其中货币补偿350余户,现房安置110余户,力争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安置回迁任务。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因拆迁征地推进不力,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繁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县经济开发区有关负责人启动问责。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核心命题和重要标准。我们强化从严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中。
(1)针对“县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限期整改。二是出台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年具体行动方案,力争在全省率先达标。三是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行动,选派县镇机关干部到全县所有村和社区,担当党建指导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双联系”联络员。四是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完善党建联系点制度,29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87个基层支部,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党建意识不强的县商务局、县妇联等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平铺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2)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存在重业务工作、轻理论学习,重经济建设、轻党的建设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被动应付,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有的学习教育活动规定动作也未到位”。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责任落实情况定期督查通报。二是加大党务培训力度,今年面向村(社区)书记、党务工作者、非公党组织书记、选派干部,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1000余人次。三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出台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督查通报制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暨党组织理论学习考核评价办法和2017年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等。四是开展党建工作常态化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推动党建责任落实。
5.关于“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政风的“净化器”。我们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一是严格落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自我剖析等步骤,切实将问题谈深谈透,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结合省委“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要求,进行新一轮的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召开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坚持县四大班子党员负责同志联系镇、县直单位制度,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2)针对“有的县政府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严格落实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县政府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好“党员活动日”制度,今年以来,每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均在4次以上。
(3)针对“县城乡规划建委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发改委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组织人事等重大事项”。一是已责令县城乡规划建委、县发改委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党(工)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督查,督促修订完善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49个党委(党组)均已修改完善并报备。
(4)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没有严格执行,或者流于形式”。一是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作为重点予以明确,确保全面达标。二是利用“爱党建”平台,量化积分动态监管,推动 “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三是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指导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四是深入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双评议”工作,将评议结果作为“七一”表彰的重要依据。
(5)针对“县妇联机关支部2016年6月换届时,一名预备党员被选举为支部委员”。一是责令县直机关工委收回批复文件,撤销该同志支委身份,约谈时任县妇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二是对所有基层党组织进行梳理,共审查104个总支、708个支部,未发现不符合支委资格人选。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计划8月份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建知识测试。
6.关于“基层党建薄弱”问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坚持重心下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1)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业务工作‘包揽’、对党建工作‘躲闪’,党建责任意识淡薄、党建知识匮乏”。一是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广泛开展“九个一”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责任意识。二是制定基层党建“三个清单”,结合巡视巡察、党建工作常态化考核,压紧压实党建责任。三是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期,年内还将举办4—5期,实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全覆盖。
(2)针对“有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一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走访调研摸排,确定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安排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包保,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选派5名县直单位年轻干部任第一书记具体指导,确保销号转化。
(3)针对“少数党员党的意识淡化,党性观念不强”。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双评议”、星级创评、“党员家庭户”评选挂牌、党员责任岗等工作。二是坚持 “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日、惠民服务日、民主议事日、走访调研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三是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创先进党支部”活动,选树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标杆,引导广大党员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四个合格”。
(4)针对“县妇联、房管局用公款垫付部分党员党费,县经信委8名党员、司法局2名党员多年不交党费”。一是已责令县妇联、房管局、经信委和司法局立即整改,县妇联从个人工资扣除党费行为已纠正,县房管局已将公款垫付的党费退还、收齐党员所欠党费,县经信委、司法局已将未按时交纳的党费收齐。按照《党章》、《问责条例》规定,在全县下发通报,对上述涉及的6名支部书记、35名党员进行通报,对4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结合基层党建常态化考核,每季度开展1次党费缴纳情况督查并公示。
(5)针对“十八大以来,查办的涉农惠农案件涉及到46个村(居)委会,占全县95个村(居)的48.4%”。一是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梳理 “小微权力”4大类共43项,纳入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管范围;推行“互联网+小微权力”模式,建立网络监督平台,打通“小微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重点围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已完成检查54个村,对聘请村民临时务工支出不规范,现金支付大额款项、欠款收缴不力、报账不及时等问题立即整改;对资产、资源登记不规范问题,结合清产核资正在整改。加强审计监督,督促已审计的46个村加快问题整改,年内完成其余村的审计,确保 “三年一轮审、一次审三年”。三是建立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村级纪检委员两支队伍,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四是加大对监管职责不履行、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问责力度,今年问责4人。五是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查处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案件1起。
(三)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关键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我们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职责,种好政治“责任田”。
(1)针对“责任没有压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法不多,投入精力不足,仍习惯于开会部署、签订责任书,而任务分解不细、落实力度不大、责任追究不力”。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个意见”“三个清单”“四个办法”,建立纪实管理信息平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二是起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7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严格绩效管理、责任倒查。三是依据《繁昌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县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进行责任追究,对县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针对“2013年以来县政府党组会议记录中,仅有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一是县政府党组把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将巡视反馈问题作为县政府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深入研究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定《关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重点领域廉政建设的意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3)针对“‘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分管部门的干部教育、管理、提醒不够,指导检查不力”。一是县四大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均已建立,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认真填写《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手册》,实行履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二是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违纪问题发生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约谈镇及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6人、诫勉谈话4人、纪律处分2人。
(4)针对“压力传导递减,部分县直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管党治党的认识不到位,对下属二级机构监督管理不严,对已发现的问题不管不问,听之任之”。一是督促各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和县直各党组(党委)结合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履责要求。二是坚持主体责任双报告、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测评等制度,运用网络纪实平台,实现责任落实动态可控。三是在全面、深入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反馈,适时召开问题认领及整改推进会,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四是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因系统腐败问题,对县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进行责任追究,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对其他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开展约谈23人次,函询1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
(5)针对“县城乡规划建委及其下属单位“四风”问题突出、内部管理混乱、违规违纪问题频发”。一是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县城乡规划建委和下属单位房管局等二级机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6件,其中“两规”案件2件,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41万余元,目前已办结3件,给予纪律处分3人。二是加强县城乡规划建委及县房管局领导班子建设,对县城乡规划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县房管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三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四是出台了《中共繁昌县城乡规划建委党委会议事规则》等12项规章制度,从7月初开始对二级机构进行内审,年底前实现审计全覆盖。
(6)针对“县商务局党委、县司法局党组2013年和2014年会议记录上没有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议题”。一是已责令县商务局党委、县司法局党组立即整改,对县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进行问责,对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进行约谈。二是举一反三,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全力支持纪委“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1)针对“落实‘三转’不彻底,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县纪委一直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县卫计委、繁阳镇、峨山镇、平铺镇纪委书记长期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业务”。一是在前两次清理调整的基础上,明确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新退出7个。二是县纪委机关不再认领招商引资任务,责成县卫计委和相关镇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2)针对“一些纪检组监督乏力,主动监督、敢于监督意识不强,‘探头’作用发挥不好,有的派驻纪检组多年来未办一起案件”问题。一是改革纪检组执纪审查组织形式,组建7个办案骨干团队,办理案件55件。二是修订完善《繁昌县纪检监察机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繁昌县纪检监察机构科级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季度评价办法》,加大纪律审查考核分值权重。三是加强纪检组干部业务培训,提高执纪审查能力。今年以来,通过挂职、参与巡视巡察等方式培训43人次。
(3)针对“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缺编14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按照“人岗相适、专业匹配”的原则,择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已调入县纪委机关2人,2017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将于10月份到岗,其余缺编人员将结合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一并落实,力争年底全部配备到位。
(4)针对“县纪委自办案件中,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多,县管干部少”。利用巡视巡察,加大县管干部问题线索排查;探索执纪审查骨干团队建设,健全独立授权办案、分片协作区办案新机制。今年上半年,共立案审查68件,结案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同比上升42%。
(5)针对“有的立案质量不高,执纪标准不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交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审查程序,修订相关格式文本,完善申报呈批手续,强化对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方案常委会把关作用,落实执纪审查主体责任。采取交叉审理、跟班学习、镇案县审等方式,加强对各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的办案指导和执纪监督。
(6)针对“有的案件办理超时限”。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纪委自办涉刑案件“先处后移”有关规定,今年起,涉刑案件全部“先处后移”。截至目前,共移送4人。另消化历史遗留问题11件,占85%。
(7)针对“有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不够细致”。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研讨7次。实行室主任审核、主管常委审查、审理室整体把关,将严、深、细、实贯穿于案件审查全过程,提高工作规范性。
(8)针对“运用实践‘四种形态’不规范,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到位,理解不够全面,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上,正式开展的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内容的谈话提醒较少”。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推动县委工作部门、党委、党组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任前廉政谈话、廉洁提醒谈话、廉政约谈、函询等工作程序,今年上半年,批评教育、谈话提醒210人次,谈话函询8件次,诫勉谈话20人。完善工作台账,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均按照规范格式、程序操作,单独组卷。
9.关于“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1)针对“有些专项整治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违规经商办企业、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屡禁不绝”。一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开展 “回头看”,正在组织各单位新一轮自查。二是已督促各单位自查、互查,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6家县直单位进行抽查,已完成2家,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现象。贯彻落实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通过接受举报、查办案件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完善“三资”管理平台,加强财务跟踪监督。三是对各单位2013年以来发放津补贴情况逐一甄别,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同时健全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督查长效机制。
(2)针对“少数党员干部长期不上班,领着工资,挣着外快”。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干部在企业兼任职清理“回头看”,1100余名干部作出“不在企业兼任职”的书面承诺。二是对巡视中发现的少数党员干部违规兼职行为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正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缴违纪所得。三是加强日常干部监管,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
(3)针对“‘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 和‘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县商务局所属16个党支部仍有14个没有换届,交通局仍有14名党员欠交党费”。一是已责令县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党委立即整改,均已整改到位;对时任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欠交党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印发《关于做好核定党费收缴基数和党组织期满换届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所有党组织进行摸底、建立台账,确保当年“应换尽换”。开展党费缴纳情况专项检查,及时调整核定党费缴纳基数。
(4)针对“监督触角向重要领域和基层延伸不够,对涉农惠民项目资金监管缺失,村财镇管流于形式,查处12个村私设‘小金库’171万元,2012-2014九连、庆大、新东村招待费过高”。 一是对巡视反馈的2015年以前发生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坚决纠正,私设“小金库”的12个村和新东村案件已查结,九连村、庆大村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二是严格执行201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坚决落实村级“零招待”制度。通过县委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未发现各村(社区)有招待费列支。三是进一步强化“村账镇管”,将各镇农经人员上划县农委统一管理、加强指导,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和项目监管力度。
(5)针对“巡察、审计、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就事论事,跟踪问责没有跟上,‘一案双查’落实的不好”问题。制定《繁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明确实施对象、适用情形、追责方式、实施程序、通报制度等事项。今年以来,对县司法局原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县商务局原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县城乡规划建委原主要负责人实施“两规”措施。
(四)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规范
10.关于“超配干部整改消化不彻底”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央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重要干部政策。我们按照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
针对“存在变相超配干部的现象,新超配干部7名”。一是严格落实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要求,已消化县委统战部1名超配干部。二是对因机构改革(原县经济开发区与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合并)造成的县经开区干部超配,将妥善安排人员,年内完成。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选拔任用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规范化、制度化。我们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要求、从严把关,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
(1)针对“县委在讨论研究干部时,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工作不扎实”。一是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规范上会材料和会议记录,坚决执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回避制度。二是开展干部档案查核专题培训,草拟《关于完善繁昌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推进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发挥“12380”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作用,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6月份提拔和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13名干部,全部履行了“凡提四必”程序。
(2)针对“2014年11月县委常委会一次研究干部66人,未按规定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已进行整改。2015年1月以来,县委每次调整干部,均事先报告市委组织部,严格执行预审批复制度。针对2014年11月一次性研究干部66人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事,已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将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2.关于“干部工作统筹不够”问题。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事关事业成败。我们着力统筹干部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激发队伍活力。
(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整体年龄偏大,干部梯队存在断层现象”。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整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专项报告。6月份,研究调整干部40人次,其中提拔40岁以下干部6人,45岁以下正职5人,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
(2)针对“交流轮岗工作不够到位,有少数符合必须交流条件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有的长达20年”。一是建立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分类台账,按照任职年限要求,拟定必须交流人选及交流计划。二是持续开展县直机关公务员和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集中交流轮岗,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近三年完成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106人次,下半年拟安排交流12人次,实现交流轮岗全覆盖。
(3)针对“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全县共有221名事业编制人员在公务员岗位工作,占全县公务员的16.8%”。一是严控新增混编混岗,不再新安排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二是结合公务员招录,抓好一般事业编干部混岗整改消化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科学设置编制和岗位,建立清理整治长效机制。
1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推动广大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
(1)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现象突出。有96名(人次)党政干部在全县30家企业兼职,少数干部身兼数职。有12名党政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兼任15个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一是结合国有企业改制,县国资办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已免去69人兼任的国有企业职务,正在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县委组织部已责令3人辞去非公企业职务;因县建投公司承担“担保化解”整改任务,6名兼职公务员正全力推进整改,待整改任务完成后退出;1名兼职的事业单位原副科级干部,已免去其领导职务。县国资办制定县建投公司等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正在组织招聘。二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清理,目前10人兼任领导职务的12个协会已清理整改到位;1人兼任的1个社会组织职务,主管部门已批准辞职,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另有1人兼任的3个社会组织已申请注销,正在进行财务审计。三是建立组织、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动机制,规范企业、社会组织申报、登记、年审等工作,杜绝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违规兼职。
(2)针对“有5名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一是对3名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完成调查核实,2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已处理到位,1名干部所在单位正在接受市委巡察,待巡察结束后处理。另外2人不涉及个人事项报告,已由县纪委按规定处理。二是印发《关于报告组织工作有关重要事项的通知》,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重要事项情况再次进行摸排核实,新发现未如实报告5人次,已责令提供情况说明、作出书面检查,并责令各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五)落实八项规定不力,‘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4.关于“财政收入有水分”问题。做好财政工作,必须认识、遵循和正确运用经济财政发展规律。我们坚持科学政绩观,实事求是组织收入,严格依法依规征收,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虚收空转。
针对“采取‘引税’‘空转’等形式增加税收”。一是印发《关于开展清理、甄别“引税”“空转”等形式增加税收的通知》,对“引税”“空转”等行为进行清理、甄别。二是对清理、甄别出来的问题,实行综合整治、分类处置,今年上半年实现土地使用税150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94万元,下降17.9%;物流企业入库税收4793万元,减少1985万元,同比下降29.3%。全县税收质量明显提高。
15.关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解决不力”问题。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践行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我们切实增强宗旨意识,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1)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缓慢”。倒排工期、加强调度,严明责任、全力推进,近期已交付438套,城区其余保障性住房确保年内全部交付。
(2)针对“回迁安置工作滞后”。制定《繁昌县房屋征收扫尾项目整改工作方案》,现场办公、攻坚破难,加快安置房建设,拓宽安置渠道,逐一化解难题,今年新安置460户,确保明年上半年完成回迁安置。
(3)针对“全县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比例低”。先后召开5次安置房办证领导组会议,对历史遗留问题,逐项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已完成672套安置房首次登记,城区其余安置房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首次登记。
16.关于“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问题。整治文山会海就是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把整治文山会海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倡导良好会风文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针对“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贯彻文件的情况未能改观”。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上半年人均到基层调研34天。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文件审核工作的意见》,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申报年度文件、会议计划。三是对各单位会议召开、文件发放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四是压减文件数量、篇幅,减少集中开会、层层开会,做到精文简会、少文短会。五是改进会议形式,整合利用信息化资源,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广播会等,让基层干部“少跑腿”。今年以来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发文下降23.2%,会议减少13.4%。
17.关于“落实‘八项规定’不到位”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一以贯之抓执行,推进“八项规定”精神的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建设,发现问题,动辄则咎,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1)针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小金库’案件和被省、市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较多”。一是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共立案审查案件47件,结案7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结案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增长3倍。二是强化源头防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的通知》,编制《财政资金管理操作流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四用”制度升级。目前已制订制度性文件39项,修改完善4项。三是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编印全县查处“小金库”和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以案说纪”汇编。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繁昌县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采取督促自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巡察等方式,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2)针对“县房管局以各种名目滥发津补贴。各镇均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责令县房管局等单位整改,已整改到位,共清退资金183.3万元。二是鉴于历史原因,各镇津补贴和工作性奖励没有区分,情况较为复杂,正在全面清理中,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将于10月底完成清退。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工资待遇审核,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
(六)违规担保,造成政府资金巨额损失
省委巡视组指出的 “担保额巨大,代偿风险凸显”“随意决策,领导直接批示担保”“尽职调查、风险评估论证流于形式”“反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4个具体问题,是整改的重点和难点。这些问题的产生,有管理不规范的原因,也有特定历史条件的原因,但不论什么原因,都必须依法依纪依规处置。我们提出“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政府性平台公司的各类担保全部退出,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金融风险,确保政府性资金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全力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专门成立政府性担保整改和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下设追偿、风险管控处置、追责三个工作组。坚持每周一调度,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深入企业、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提出针对性处置办法,重拳出击,坚决把这一问题处置好、解决好。
二是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在县建投公司立即全面停止续贷担保的同时,坚持一企一策、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批”原则进行处置,即企业自行消化退出一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由县金繁担保公司接续担保一批,僵尸企业破产处置一批,困难企业资产重组、“债转股”一批。通过“四个一批”,县建投公司已累计退出担保16380万元。
三是依法依纪、追偿追责。做到既历史辩证看待问题、实行“三个区分”,又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政府财政重大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对已出现代偿、造成政府性资金损失的,深入调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资产资金、贷款流向、债权债务等情况,坚决追偿、一追到底、决不手软。截至目前,已追回经济损失20581万元,其中收回现金2246万元,收回财产(完成股权、债权、房产等登记手续)10005万元,实际控制财产(房产、设备等抵押)8330万元;依法对金丰粮油法定代表人钱尼文刑事拘留;县纪委已对担保行为、流程和担保造成损失等情况开展调查,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厘清责任,启动问责程序。
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制定《关于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担保行为的意见》,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控制规模与消化存量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担保行为,强化保后监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
两个月来,我们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省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县委将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始终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巡视整改正确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四个意识”根植内心、付诸行动、见诸成效,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最基本、第一位的要求,牢固树立政治理想、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履行“两个责任”,落实管党治党各项要求。以巡视整改为新契机,坚决承担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着力强化教育警示、约谈提醒、压力传导、问责追责等工作,把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部门延伸、向薄弱领域延伸。切实加大反腐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根本保证,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党建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采取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机关、学校、国有企业、镇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五)转化巡视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加快转型发展、建设“五个繁昌”,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巡视成果转化的新变化新气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7872503;邮政信箱: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十楼县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241200。
(中共繁昌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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