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五河县委批准,五河县纪委对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曹沛专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曹沛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执行公务之便,接受案件申请执行人安排旅游;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接受异性陪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犯罪。另有较大数额的收受他人贿赂无法说明来源。
曹沛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任性用权,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仍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沛专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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