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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移送审理材料“一个都不能少”

时间:2017-10-11 15: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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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主任,这是新马桥镇经发办主任邱某的案件审查材料,是省委巡视组交办件,时间比较紧。”我边说边把移送表递给了案件审理室的周主任,“我已经按照目录整理过了,请您签字接收。”

周一上班的一大早,我和小张一起来到了案件审理室移交卷宗。

“先等等,我先审核一下材料,如果齐全,才能接收审理。”

周主任一丝不苟地翻阅着案件审查材料,那神情俨然就是一名工匠。

“怎么没有个人忏悔反思材料和案件剖析材料?”周主任问到。

“这是省巡交办件,领导催的急,反思和剖析材料还没来得及写呢。周主任,您先审理,缺的材料我们稍后再补上。”我连忙解释。

“这怎么能行,材料不齐全审理部门不能接收的!这是程序!”周主任严厉地说,话语中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以前的案件材料目录中也没要求这两个材料。”一旁的小张接了一句。

“你说的那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以前,现在有明确规定,‘个人忏悔反思材料连同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况且,领导也多次严格要求,审理的前提,是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那,那这个案件不是时间紧吗。”见材料交不掉,我有些急了。

“时间紧也不能违反程序、降低案件质量标准啊。”周主任见我有些着急,微笑着站起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到。“不是我难为你们,我也是对事不对人。监督执纪工作只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一个也不能少’,否则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周主任一连串的话语让我意识到自己的业务知识还有欠缺,脸唰得一下红了。

“你们要知道,写忏悔反思材料,是为了看当事人的认识是否深刻,违纪违法思想根源是否挖掘到位。案件剖析材料要精准查摆漏洞,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和对策则是为建章立制提供依据。我们审理部门在全面把握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量纪恰当,才能充分发挥执纪审查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效果。”周主任循循善诱、娓娓道来。

随后,周主任翻开案件审查材料说,“你看,这名被反映人先后任过村支部书记、乡镇民政办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等职务,这些都是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岗位,然而他却频频侵害群众利益,这既暴露了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纪法纪意识薄弱,也反映出基层监管机制缺乏。反思材料和案件剖析材料都是为了从制度上扎紧‘篱笆’,避免重蹈覆辙,惩前毖后才是最终目的。”

“周主任,是我们学习的不够透彻,刚才,真是对不起啊。”此时此刻,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

“当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案件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委局机关也制定出台了新的监督执纪文书模版,忏悔反思材料和案件剖析材料是执纪审查卷宗的必备材料,你们一定要学深吃透,千万不能再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啊。”

“周主任,您放心,今后我们保证做到‘一个都不少’。”(固镇县纪委孙艳 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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