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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执纪办案放在首位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池州市贵池区纪委先进事迹

贵池区为池州市辖区,总面积2415平方公里,人口67万人,党员26267名。全区共有19个镇(街道)纪(工)委、33个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贵池区纪委机关内设11个部室,行政编制33人。近年来,区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持续深化“三转”,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核心的党风政风建设,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加强党内监督,着力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有效地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全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意识得到提升,干部的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党内政治生态也呈现出新气象。

一、坚持把执纪办案放在首位,以办案力度加大形成的震慑力,有效地教育警醒党员干部更加遵规守纪

为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始终把依纪办案作为纪检机关的“杀手锏”,有效推进了全区纪律审查工作。

2013年至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697件,新立案5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3人,其中村“两委”主职117人;区纪委自办立案案件108件,其中科级干部72人,采取“两规”“两指”措施13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直接追缴违纪资金55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全区2015、2016两年立案294件,较2013、2014年137件增长114.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2人,较前两年125人增长141.6%,科级干部34人次,较前两年22人增长54.5%。在加大本委自办案件的同时,也将压力传递到镇街纪委,督促指导基层纪委加大办案。2015年至今,全区19个镇街立案295件,其中墩上街道纪工委成功办理了一件没有采取“两规”措施而移送司法的村支书贪污案件;纪检组办案量逐年增加,今年以来立案22件,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数。

在执纪办案中,区纪委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与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保障发展、保证公平、保护干部结合起来,努力放大纪律审查的社会效应,严肃查处了一批以俞燕生、姜生、胡同斌、包文虎、左令中、程旺春为代表的发生在医疗卫生、金融、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和涉农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也澄清了325件不实举报的问题,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正是由于近三年执纪办案力度的加大,有效地减少了存量,遏制了增量,也极大地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落地效应,既教育警醒了党员干部,也锤炼了基层纪检干部运用党纪党规、捍卫党纪党规和学思践悟的能力,为管党治党提供了良好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蝇贪微腐”,持续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为把准全区政治生态的脉搏,摸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率先在全市启动巡察工作。早在2016年初,区委就组建了巡察工作架构,“一办三组”的工作机制就开始运行,有效推进巡察监督与同级纪委监督、民主监督的有效衔接。针对基层实际,在坚持政治定位和“四个着力”的前提下,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侧重发现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侧重查找区直部门为民服务和机关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展4轮完成对16个单位的巡察,共发现突出问题149个,问题线索51件,立案查处19件1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10万元。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和涉农资金管理作为整治重点,着力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2015年7月“专项工作”开展至今,共排查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16件,立案查处109件(人),使用“两规”、“两指”措施7次、移送司法7人,涉及金额500余万元。特别是2016年对省纪委重点督办的“十件问题线索”做到了严审细查、优质高效办结,共立案查处4件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整改予以了结2件,澄清了结4件,追缴违纪资金58万元。

今年,我们又以强烈的使命担当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全市率先推行村级公务“零招待”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财政性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巡回走访检查、专项巡察等“六项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脱贫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等责任。共摸排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个,立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2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区纪委分别对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安全进行通报。

通过扩大巡察覆盖面,把反腐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群众身边;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惩治了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蝇贪微腐”,维护了百姓的正当权益,净化了社会环境;通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让脱贫攻坚政策“直通”群众、惠及群众,提升了基层百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全区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向善

为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们深入领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要求,坚持不懈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区委“二十三条”,从严从实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常态化地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治理。

根据上级要求,出台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及作风效能问责办法,扎实开展了会员卡、党政干部住房及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及“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及“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8333名干部职工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628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及家属从业情况;8510名干部主动申报登记住房并接受甄别核实,对5名干部违反房改政策和自建房问题予以纠正处理,收缴房屋差价款4万余元,登记小产权房2套,收回土地1宗1011㎡;整改和腾退各类办公用房10738㎡,8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对个人办公用房使用作出廉政承诺。紧扣重要节点和假期,持续加大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顽疾的监督检查。2013年至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2起,处理人员18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1人,重点查处了4家区管国有公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有影响的案件。

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治理“庸懒散”现象。围绕治理为官不为、行政妄为问题,以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在全区组织开展防汛防火值班、镇街道干部住勤明查暗访,组织开展区直单位、镇街道作风建设网上民主评议活动,注重发挥“两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做到监督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推动了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也极大地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

四、坚持抓早抓小,立足源头预防,着力加强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有效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为从思想上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堤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从廉政文化建设入手,深入挖掘贵池民间家训、修身、励志故事等地域文化廉政基因,以史育人、以文化人、以古喻今,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着力培育和弘扬新风正气。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印《警示与反思》、《筑牢底线、警钟长鸣》及《近年来“纪检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摘编》等案件剖析汇编,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五年来共新增省级示范点7个、市级示范点12个,通过点上示范、面上推动,全方位地把廉政文化融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努力以良好的家风和机关(单位)文化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着眼于强化“不能腐”,从主动预防、创新机制入手,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针对发案单位存在问题和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有效途径,出台“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督促指导发案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严防重点领域违规行为发生,有效促进了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自律。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出台谈话函询办法、警示提醒制度及“第一种形态”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大胆地教育提醒有不良苗头的党员干部,运用常态化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管住“大多数”。为扩大廉政教育覆盖面,积极搭建宣传教育载体,建立“廉洁贵池”新媒体平台,构建出网站为基础、移动客户端为延伸、微信公众号为双向沟通平台的“三位一体”宣传格局,让廉政教育辐射到村、传播到户,基本打造出多层面、分级化、广覆盖的廉政教育宣传网,努力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持续夯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和纪检体制改革,有效促进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为促进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扛起“两个责任”,区纪委严格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围绕中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认真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党纪条规的严肃性。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协助区委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严密规范的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考核、约谈、问责等制度,有效促进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带队检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坚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约谈基层组织负责人提醒制度,并采取镇街道、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述廉述责,增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加大对检查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分类处理等措施,持续有效地向基层传导压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早纠正,2016年至今,对2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2名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3名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3名纪工委书记组织处理,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同时,为提升纪检干部的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区纪委持续深化“三转”,扎实开展纪检体制改革, 清理调整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派驻(出)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完成相关内设机构改革和镇纪委换届,正在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和综合派驻全覆盖两项改革。严格加强全区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教育纪检干部按照省委书记李锦斌要求纪委“抓思想教育从严、抓监督管理从严、抓挺纪在前从严、抓责任落实从严”和省纪委“五严守十不准”要求,严守廉洁底线、自觉遵规守纪,激发纪检干部不畏难、不怕事,敢于较真负责,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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