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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县镇村三级“小微权力”清单优化提质

时间:2017-08-30 16: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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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要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区分开来,对村级清单中存在的群众知晓度高、基层干部自由裁量空间小的事项可以进行优化、动态调整。”近日,芜湖县召开县、镇、村“小微权力”清单一体化工作座谈会,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全面提质。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核等自由裁量权集中于农委,村干部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等工作,应将此事项移入农委清单目录。”清单“提质”工作聚焦自由裁量权这个“靶心”,坚持“靶心”在哪就将权力清单定在哪。采取自下而上、逆向反推的方式逐项梳理村级权力清单内容,将与群众利益关联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廉政风险源在基层的12项服务类“小微权力”保留在村级权力清单中;将高龄津贴申请等群众知晓度高、申报条件明确的7项清单权力进行精简;对生育登记等2项受政府部门职能调整影响的清单进行合并、更名;将示范家庭农场评选等11条“决定权”在上级单位的 “小微权力”归口移入县直、镇级清单体系。与此同时,明确要求县直单位结合‘放管服’工作,从顶层设计上细化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主体、办结时限等内容,定期做好对各镇村的业务指导工作。对在清单“提质”工作中当“甩手掌柜”、敷衍塞责等问题将启动问责机制,传导扩面提质工作责任和压力。

目前,芜湖县“小微权力”村级权力清单由最初的39条精简至19条,村(居)对接的县直部门由10个压缩至5个。动态调整后的村级权力清单更加专注社会救助、农业支持等服务领域“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工作,着力让基层干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微腐败”无处遁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条目虽然减少了,但是监督制约的目标更加明确,规范用权的理念更加突出,基本上打通了村级权力清单的‘最后一公里’。(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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