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市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汇总,并采取会议通报和文件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对12家履责不力的单位集中点名道姓通报,强化曝光震慑效应。
此次督查组成四个督查组,将有纪检组织、有扶贫资金项目和有环保整改责任的单位列为重点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细化为5个方面、18个子项目和52个检查要点,形成“问题清单”。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约谈、实地查看、抽查个案和查账等方式进行解剖式核查,逐一核实事前摸排的情况,共发现问题48个,提出10个方面“问责建议”。
督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布置浮于表面,重文件轻执行、重领导轻基层、重形式轻实践;二是督查检查流于形式,督查方式千篇一律、督查过程敷衍了事、督查结果无疾而终;三是监督执纪偏于弱化,监督执纪避重就轻、执纪问责力度减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弱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巢湖市纪委印发了《关于2017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情况的通报》,对凤凰山街道、银屏镇、黄麓镇、庙岗乡、卧牛山街道等12家单位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并在全市纪检工作调度会上宣读。
下一步,巢湖市纪委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通过集体约谈、“一对一”约谈等方式,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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