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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巡察工作

蚌埠市将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巡察工作,以理念更新推动巡察工作不断深化。市县先后开展专项、常规和机动式巡察21轮,发现突出问题684个,问题线索978件。截至目前,给予党政纪处分200人,移交司法机关21人,诫勉谈话、警示纠错、批评教育及责令检查等105人。

围绕创新发展规范设计,推进责任体系立体化。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创新成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构建“3+N”责任链条,“3”指各级党委负总责、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巡察组负具体责任,“N”指被巡察单位和纪检监察、组织部、信访、审计、司法等相关单位负配合责任。

围绕协调发展统筹实施,推进政治巡察精准化。坚持巡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围绕县区换届、扶贫攻坚、“四风”问题、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全面“政治体检”、“廉政会诊”和专项巡察,先后发现问题线索79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0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围绕绿色发展正风肃纪,推进组织实施规范化。坚持营造风清气正的绿色政治生态环境,通过多渠道收集问题、“两个汇报”听取问题、个别谈话了解问题,做到带着问题巡;严格履行职责,巡察组长“一次一授权”,巡察报告签字负责,做到担起责任巡;树立规矩意识,制定保密制度、回避制度、作风规定等制度规定,做到严守纪律巡。

围绕开放发展凝聚合力,推进上下联动集约化。将巡视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坚持巡视巡察有机衔接,省市县三级联动,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注重县区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培养,每轮巡察抽查县区干部不少于20%。市委和市纪委将县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定期督办、及时公开。

围绕共享发展力促整改,推进成果运用最大化。盯紧巡察整改的每一个环节,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问题倒逼改革,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完善、制定制度机制36条,修改、完善、制定各种方案及办法60条,印发相关意见17条,制定各类规定及细则15条,对共性问题,特别是典型性问题,实施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33次。(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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