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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紧扣“学”、“查”二个环节 确保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近年来,芜湖县紧扣“学”、“查”二个环节,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培养巡察干部捕捉问题、分析问题、查证问题能力,确保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以“学”为统领。将学习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开展“4+x”套餐式学习。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共4项党内法规,要求巡察干部学细、学深,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二是学习《芜湖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芜湖县委巡察工作保密规定》等巡察工作制度、纪律要求,加强巡察干部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规范巡察内容和程序,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三是学习了解被巡察单位工作特点、工作职能,特别是掌握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部门、重点事及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确保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以“查”练实务。巡察工作实行组内分工责任制,让巡察组成员始终紧绷“责任弦”。一是入驻前,查阅被巡察单位资料,巡察组每2天召开一次组务例会,登记问题线索,并以发现的问题线索为例,剖析问题表象,点出问题关键,用实例培训方式,传授巡察干部捕捉问题的方法,擦亮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线索的“眼睛”。二是按照重点突出、客观准确、言简意赅的要求,巡察人员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分类处置建议,举一反三,找出普遍性、共性问题,提高巡察人员分析问题能力。三是入驻后,直奔问题线索核实,印证式、点穴式核查,要求“一线索一方案”,即巡察人员针对每一条问题线索,有思考、有分析、有判断,进行综合提炼,制作详细核实方案,方案包括查证资料、走访名单、谈话提纲等内容,确保巡察人员核实工作能精准发力,着力提高其查证问题线索的能力。

截止目前,县委四轮巡察抽调纪委、审计、农委、财政等单位干部60余人,共发现各类问题162个,移交线索110件,提出整改建议84条,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达到了震慑效果。(芜湖县纪委 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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