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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一案三教育”充分发挥纪律审查警示作用

时间:2017-07-04 15: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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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纪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思想教育和纪律审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效应,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引领谈话对象学习《党章》,重温入党志愿书和入党誓词,增强谈话对象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与谈话对象谈心交心,帮助其消除心理芥蒂,促使违纪党员干部转变思想,重拾理想信念宗旨,重塑党性修养,主动知错改错,唤醒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初衷。

二是政策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组织违纪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款和法律法规,让其明白何种行为违反纪律,违反何种纪律,使违纪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后果及产生的影响,对自己的违纪行为真心悔悟;同时知晓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轻、减轻处理的政策,从而正确对待组织的审查和处理。

三是典型案例教育。注重典型案例剖析,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警示。抓一个案件,胜过讲一百遍道理,利用类似“身边事”、“身边人”的案例教育,让违纪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从内心受到震撼,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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