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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

时间:2017-06-14 09: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业务指导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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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内出现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表现形式不一样,但一定程度上都源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理想信念动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既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党的政治工作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把执纪审查放到党和国家政治工作的大局中去

在执纪审查工作中讲政治,就是要把线索的处置、案件的审查等每一项具体的工作都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去思考和处理。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之成为思想自觉,成为党性观念,成为纪律要求。二是深刻领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丰富内涵,自觉把每一项执纪审查工作融入“四个全面”的伟大实践中,为统筹协调推进总体布局提供作风和纪律保障。三是深刻领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本保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清醒认识到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变,仍然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

把执纪审查工作放到党在一个时期开展的政治任务中去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去存量遏增量,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仍是中央确定的这一时期的政治任务,是要长期坚持的工作。

要突出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突出这一类问题,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政治生态,特别是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和一个执纪尺度,即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对于这三个节点之后的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当前,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陆续开展,党的十九大相关人事工作启动。要严明换届纪律,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于其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作为拟初核的重点。要坚决把问题线索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失职渎职的,作为拟初核的重点。

把执纪审查工作放到具体的政治生态中去

执纪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还要深入挖掘问题背后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不仅仅要看个体责任,还要关注“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比如被监督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执纪审查过程中不能简单拘泥于具体违纪行为的核实和处分,而是要优先了解发生问题的政治生态情况。要以小窥大,通过单个问题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全貌。

灵活运用“四种形态”,要转变过去以大案论英雄,忽视轻微违纪问题处理的情况,不能只顾拔“烂树”、不去治“病树”,忽略森林生态环境。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警示、早查处。坚持纪在法前,坚持快查快结,加大对一般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作用,使约谈成为经常性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自觉防止错误倾向。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人为设置每种形态分布比例。不能片面理解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关系,防止处理“降调”,标准“放宽”,责任“减轻”。“四种形态”虽然能够相互转化,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降低标准条件,将形态简单化、庸俗化。转化是有条件的,是双向的,条件就是违纪者本人的态度,要有理有据,稳妥进行。(曹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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