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芜湖市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市委巡察,努力实现与省委巡视“无缝对接”。
加强巡察机构建设,按照“一办四组”模式加快组建市委专职巡察机构,建立健全“1+4+X”巡察制度体系,提升巡察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坚持审计先行、巡察跟进,提高巡察的精准度;采取轮次展开、压茬推进和“一托N”的组织方式,提高巡察质量和效率;实行一巡三报告、五账式管理,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研究制定十届市委巡察工作方案,5年内将对市本级183个巡察对象实现全覆盖,适时开展“回头看”。
根据省委授权对2所市属高校进行巡视,移交整改问题38个并基本整改到位,对10名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出纪律处分。2016年以来,开展3轮巡察完成对26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反馈问题346个,已基本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467件,给予纪律处分110人、组织处理94人,24名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11个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已基本整改到位6个并建立长效机制。
组建四个专项巡察组,2016年对全市8个县区和44个乡镇换届风气情况开展了巡察,有效推动了县乡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加强市、县区巡察联动,全市8个县区均已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83个县(区)直单位和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2016年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获立案395件,占纪检机关全部立案数的21.7%,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充分彰显。(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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