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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清明时节话“清明”

时间:2017-03-31 08: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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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须清明,八项规定记心间——清明节即将来临,泾县纪委监察局提醒您:不得使用公车或违规借用车辆,不得使用公款踏青游玩,不得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厉行节约、文明出行、低碳祭扫,做新风尚的引领者。”近日,泾县党政领导干部的手机上都收到了这样一条廉政提醒短信。

短信一经发出后,广大党员干部普遍认为这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好形式,体现了纪委抓早抓小抓预防的工作理念,起到了“廉政短信一条,温馨问候一声,教育一片”的效果。弛而不息抓作风,行到深处是坚持,该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编发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筑牢廉政防火墙;下发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印发通报,强化震慑效果,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

今年以来,泾县纪委提前谋划认真部署,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新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春节上班后,及时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干部职工思想快速换挡进入工作状态;“三八”妇女节,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家庭助廉幸福同行”活动;换届结束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组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参观市廉洁文化建设成果展示馆和执纪审查区。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甩开膀子、撸起袖子,不断夯实党风廉政教育效果,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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