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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斌接受央媒专访: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时间:2017-03-10 08: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聚焦     编辑: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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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锦斌书记您好!我注意到,前不久您在安徽省检察院调研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都对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您能简要介绍一下吗?

  李锦斌:非常高兴能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你的采访。检察工作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安徽省委对检察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春节前,我走访调研了省检察院,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又专门听取了省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通过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总的感到,近年来,安徽省检察院及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在依法打击犯罪、严肃惩治腐败、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具体来说:

  一是着力抓发展,服务全省大局有了新成效。省检察院坚持法律监督与大局需求相结合,出台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促进创新发展等多个指导意见,引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检察工作与全省大局合力合拍、同向同行。

  二是着力抓反腐,惩防职务犯罪有了新加强。持续加大反腐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年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29件,渎职侵权犯罪275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4人,对12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圆满完成13件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出庭公诉工作。特别是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扎实做好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工作,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着力抓监督,司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认真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着眼坚守防冤纠错底线、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民行检察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四个方面,加强司法监督,加大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纠正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特别是2015年监督纠正了蚌埠于英生杀妻错案,去年又使杨德武故意杀人申诉案得到纠正,影响很大,赢得各界广泛好评。

  四是着力抓创新,各项检察改革有了新进展。稳步实施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四项重点改革,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等改革,形成了一批有亮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徽经验”。尤其在员额制改革方面,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亮剑,有三点突出印象:首先是政策执行严,严格落实中央改革要求,在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中严控员额比例、严格遴选标准、严把遴选程序。其次是基层导向明,全省三级院首批3203名员额内检察官从原有5801名检察官中脱颖而出,85%的力量配置到业务一线,其中基层院员额分配平均比例为42%,充分体现了改革后员额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办案任务重的地区倾斜的鲜明导向。再次是衡量尺子准,各级检察长实行考核入额,其他人员一律实行“考试+考核”入额,领导和干警一张卷子、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公开公平公正。

  记者:去年10月召开的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勾画了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全面实施创新发展等“五大发展行动”,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落实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您对安徽省检察机关有着怎样的期待?

  李锦斌: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安徽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我省把发展着力点转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上来,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以“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为主题组织省党政代表团赴沪苏浙学习考察,并将其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到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就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省委着眼安徽未来五年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加强改革创新、努力闯出新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安徽大发展大提升的重大选择。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开局之年。迎接、学习、贯彻十九大是今年各项工作的主线,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是全省上下肩负的历史责任。检察工作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希望全省检察机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发挥特殊作用,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当好“护航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司法为民上聚力用劲,特别要把依法保障“去降补”“全创改”“调转促”“放管服”和“科学中心”“三重一创”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作为服务中心工作的主战场和着力点,深入研究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要当好“生力军”,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特殊时间节点较多,特别是随着党的十九大日益临近,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持续深化“平安安徽”建设,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要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必须纯粹、对党忠诚必须纯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必须纯粹、为党和人民事业担当必须纯粹、做党和人民放心干净的好干部必须纯粹,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中共安徽省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检察工作,始终把支持检察工作作为讲政治的重要检验,自觉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坚定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坚定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记者:自去年1月起,安徽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会同扶贫、财政等部门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对于这一专项行动,您作何评价?又有什么要求?

  李锦斌: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逢会必讲脱贫攻坚,国内视察必到贫困地区,深入基层必看贫困群众。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专项工作,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扶贫资金和扶贫政策精准到位具有重要意义。一年多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在打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促进扶贫开发战略实施等方面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正处在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我在上月底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精准导向,把牢“生命线”,敢啃“硬骨头”,注重“拔穷根”,激发“原动力”,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我在3月6日安徽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指出,要坚持把扶贫“方略”落地落实,坚持把脱贫“关口”扎密扎紧,坚持把致贫“穷根”拔掉拔除,坚持把扶贫纪律作为“军法”“军纪”。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向中央立下的军令状,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各部门责无旁贷。这其中,检察机关不能缺位,作用必须到位。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个精准”的重要指示,按照“坚决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五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总体目标,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以解决突出问题、落实政策措施为工作重点,着力坚持“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完善推进“四单”“四严”“四覆盖”工作机制,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持续强化脱贫攻坚支撑保障体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中央的考核验收、能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要强化精准预防,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保障扶贫资金和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二要强化廉洁教育,运用脱贫攻坚中的正反面典型,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提高扶贫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用权的自觉性,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强化依法严惩,紧盯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批等重点环节,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形成持续震慑,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职务犯罪不发生、少发生。

  记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又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您对一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方面有怎样的印象?

  李锦斌:我感到省检察院在这两方面做得都是比较好的。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执行决议决定,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同时完善接受监督的相关工作机制,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意见,逐一明确部门,逐项抓好落实,逐条反馈结果。

  在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形成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一是机制上突出了“新”。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代表持证约见检察长制度,目前已有多名省人大代表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引导取证、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等问题,约见了薛江武检察长,并当面交换意见。二是内涵上突出了“深”。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双千双百”活动,邀请代表参与案件评查、控申接访、公开听证和案件研讨,拓展代表深度参与检察工作新途径。三是落地上突出了“实”。对每年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省检察院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定办结时间、定督办领导,明确责任清单,逐件抓好落实,定期评估和跟踪回访。对于代表们在省人代会期间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省检察院认真梳理,办结后又逐个对代表进行书面反馈,同时将这些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做到了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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