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北市烈山区坚持问题导向,以扶贫领域为重点共梳理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2条,立案34件,给予34人党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2人、留党察看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扩大案源,收集问题线索。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积极拓宽问题收集渠道,从上级交办、信访举报、专项监察中认真查找问题线索。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加大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深入核查,掌握问题证据。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整理,针对问题情况,制定核查工作方案,采取分片排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可成案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牢牢掌握问题证据,确保案件质量和安全。
严肃查处,消除问题影响。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案发时间等因素,对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处理。同时,认真抓好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清退违纪资金工作,以此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任度,积极消除问题影响。
倒逼责任,堵塞问题漏洞。严格落实“检查再检查,监督再监督”制度,通过“一案双查”,追究监管主体责任,倒逼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切实履职。印发监察建议书,积极帮助监管部门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堵问题漏洞。(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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