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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严格落实《问责条例》 失责必问成常态

时间:2017-01-22 10: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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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部长,你镇人武部副部长在征兵期间接受征兵对象亲属吃请送礼,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作为人武部长,你对下属要求不严,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县纪委研究决定对你进行问责。你要以此为戒,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更要管好队伍,强化纪律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这是县纪委对桃溪镇人武部长进行诫勉谈话。

“一打教育不如一次问责”。舒城县纪委充分运用问责这一利器,不断压实各级党委、纪委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6年以来该县对发生腐败窝案、串案的林业局原党组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对舒城一中、舒城师范等单位负责人因滥发津补贴由县纪委实施诫勉谈话;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部分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等问题负主体责任的一乡镇党委进行问责,乡镇党委作书面检查。对原商务局局长因失职失责导致原惠万家超市违规领取19.7万元国家补贴,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部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党内问责条例》,勇于担当,坚持“一案双查”,做到每查一案,责任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未追究到位不放过,使问责成为管党治党利器。”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梁金波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责意识,使问责常态化、制度化,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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