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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突出群众可感可及 推深做实对村巡察整改

时间:2026-09-19 08: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工作动态     编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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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镇上清理了养殖场前面这条水沟,臭味总算没了,感谢巡察组帮我们解决了问题!”宿州市埇桥区桃源镇村民王先生对实地回访的整改成效评估组说道。

此前,埇桥区委第三巡察组在桃源镇走访时,收到群众对某肉鹅养殖场粪污乱排问题的反映。巡察组实地走访、深入研判后,将该问题列为立行立改事项,向桃源镇党委交办,督促压实责任、限期整改。镇党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安排镇村干部与养殖业主面对面沟通,宣讲环保政策和巡察整改要求,调运挖掘机等设备清理周边沟渠积存污染物,督促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落实日常管护和清运措施。经过多方联动推进,该养殖场周边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的烦心事得到妥善化解。

宿州市委巡察机构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做好对村巡察整改工作为抓手,不断延伸拓展群众参与巡察监督新路径,采取加强立行立改、介入整改监督、参与评估问效“三步走”方式,倾听群众所思所盼,主动回应问题诉求,让人民群众对巡察取得的成效可感可及。

为让巡察成效“立竿见影”,宿州市委巡察机构坚持巡改一体,将对村巡察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贯通衔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政策规定并属于被巡察党组织职权范围、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积极推动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道路安全、用水用电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到巡察带来的明显变化。

在集中整改期间,市县两级巡察机构指导村级党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担任巡察整改监督员,全程跟踪整改过程。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村级公开事项目录,建立“月公示”制度,及时在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公开整改进度,有效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将群众参与作为对村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的重要环节,科学设置6个维度量化评估指标,加大群众满意度分值权重。优化调整评估方式,实施整改成效“群众评议”,将党委关心、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公开晒账,运用“线上+线下”双轨模式让群众直观评判,通过“二维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500余条,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进行“回炉”整改,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对村巡察让群众满意,关键在于做好‘后半篇文章’。”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牢固树立人民立场,让群众监督深度融入巡察整改,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党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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