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第三次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述林主持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审理室全体人员、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集中研判发现的阶段性问题,及时校准方向。
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针对基层办案力量薄弱等情况,出台《关于加强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质量管控的十条举措》,成立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案件中发现的新问题。建立提级审核、处分权限管控、干部激励约束等机制,构建起涵盖立案、审理、处分的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把牢案件质量。
《十条举措》出台以来,滁州市纪委监委明确对县级拟处分立案件实行前置提级审核,由4名审理业务骨干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五个方面,对县级纪委监委报送案件逐案评查、打分。截至目前,审核案件152件,发现各类问题487个,均以清单形式反馈,并督促完成整改。同时,围绕提级审核发现的共性问题,全面梳理汇总分类,向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下发审理工作提示2期。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常态化提级审核,强化问题整改,把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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