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萧县:坚持全周期管理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6-09-01 10: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工作动态     编辑:万兴
【字体: 】      打印

“这起案件中几份关键书证之间缺少印证环节,建议补充完善后再移送审理。”近日,在萧县纪委监委案件会商室内,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针对某起职务犯罪案件,向办案组列明提前介入的补证建议。一条条标注清晰的审理意见,为办案人员厘清办案思路、指明核查方向。

近年来,萧县纪委监委坚持办案全周期管理,把质量管控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在源头管控、标准统一、协同衔接上系统发力,构建全链条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持续夯实案件质量根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效能。

针对案情复杂、事实认定存在分歧的案件,该县纪委监委深化“疑案介入”机制,审理部门主动前移指导关口,在审查调查阶段适时提前介入、同步跟进。围绕案件核心争议、证据链条短板、定性处理难点等关键问题,审理人员与审查调查组逐案会商、逐项研判,既客观指出程序规范、事实证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又针对性提出补证方向、厘清办案思路、明确纪法适用标准,将问题化解在前端、瑕疵补正在初期,从源头上提高办案效率、保障案件质量,实现从“事后纠错”向“源头把关”转变。

在把好案件质量“源头关”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同案同标”工作法,以类案指引推动案件质效整体提升。紧扣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送礼、行贿等同类型、多批量案件特点,提前安排审理人员对接案件承办科室,开展“一对一”指导,统一证据标准、文书格式,推动证据标准化、报告模板化,在有效防范证据瑕疵、化解办案梗阻的同时提高审理效率,确保同类案件“一把尺子、一套标准”,处理结果平衡规范。

此外,聚焦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求,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案件审理阶段、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商请检察机关进行集体会商,细化案件移送、补充侦查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按照刑事审判标准,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链条和移送起诉等事项严格把关,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三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审理工作流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以案件审理高质量赋能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质增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