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呈批报告表述不规范、审查报告适用条款不准确……”近日,在东至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一季度全县案件质量分析会上,一份份《形式审查反馈意见表》直指案件办理中的短板。
近年来,东至县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高质量办案、办高质量案”,以创新机制破题、以精准规范立标、以人才建设强基,创新推行“承办机构内审+协作区(组)成员单位协审+纪检监察室初审+案件审理室终审”质量管控机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专项评查和“评审同步”等举措,着力破解基层案件办理中经验不足、质效不高等共性难题,推动案件查办质效全面提升。
“以前自查难免‘灯下黑’,现在‘复审’机制既压实责任,又形成互补,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东至县香隅镇纪委书记唐旭光在审理工作交流会上说道。
为打破“自查自审”局限,东至县纪委监委靶向破题,创新构建“案件交叉协审”机制,形成“复审-反馈-整改”闭环。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经承办机构内审、协作区(组)成员单位互审并经县纪委监委联系室初审,再移交案件审理室开展复核。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全案进行审核,重点核查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涉案财物等核心要素,随案制发《形式审查反馈意见表》,并督促办案机构立行立改。今年以来,该县已对42件案件开展交叉协审,以协同联审筑牢案件质量防线。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抽调办案、业务培训、案件评审等方式,将规范指导与查办案件有机结合,以“理论+案例+实践”模式促进协作区(组)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常抓不懈、精益求精。”东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案件交叉协审”机制,进一步筑牢案件质量堤坝,以高质量办案护航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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