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书证提取不规范、文书制作有瑕疵,请对照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近期,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相关办案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颍泉区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求,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抓手,构建“评查—反馈—整改—提升”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
针对以往评查力量分散、标准不统一、覆盖不全等短板,该区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地”专业资源,从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园区)纪(工)委遴选50名业务骨干组建人才库,定期抽选库内成员组成联合评查组,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全覆盖质量“体检”。评查采取“一案一评、交叉互审”的模式,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聚焦措施使用、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全流程,逐项核查事实认定是否清晰、证据链条是否闭合等问题,切实守牢案件质量底线。
评查不是目的,提升才是关键。该区纪委监委坚持 “评查与指导相结合”,在评查中同步开展“边评边议”,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当场组织研讨、共同厘清标准,既统一案件办理尺度,也让干部在评查中对照反思自身办案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已组织3轮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累计评查各类案件198件。
为防止评查“一查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针对共性问题,案件审理室定期梳理汇总,制发工作提示反馈办案部门,推动“评查一案、整改一片、规范一类”。对整改不到位的案件进行“二次评查”,对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把评查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切实推动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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