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巢湖市始终坚持巡察工作政治导向,站稳人民立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盯“准”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出台《关于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突出问题,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以及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整改解决的突出问题等,纳入立行立改事项范围。通过下发《立行立改事项通知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开展下沉走访,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确定立行立改事项,以立行立改实效提升巡察监督权威,护航民生民利。
紧盯“督”字,聚焦问题闭环整改。把立行立改事项作为“组长工程”,强化分析研判。按重要程度,将立行立改事项分为“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经巡察组组长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把关后,指定专人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同时将相关材料送达被巡察单位所属纪检监察组织和组织部门,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发挥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和督查督办作用,推动问题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驻点巡察结束前,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将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向纪委监委、组织部门通报后,同步通报市委巡察组,形成工作闭环。
紧盯“实”字,聚焦问题整改成效。把深化民生实事办理、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巡察工作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通过解决一批民生实事、完善一批工作机制,推动被巡察单位工作取得更多更大成效。同时,市委各巡察组将立行立改情况写入巡察报告,同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市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十届市委以来,巢湖市共开展12轮巡察,推动解决立行立改问题56个。(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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