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校产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原主任毕某严重违法案受到社会各界持续关注,为保障案件办理效果,淮南市纪委监委对该案进行了提级审理,查实了毕某利用职务便利,同他人围标串标、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的违法事实。最终,毕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是群腐集中整治以来淮南市纪委监委对相关案件提级审理的一个工作缩影。
“基层办案存在依赖思想,部分干部业务不够熟练。开展提级审理,能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严格把关监督,倒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案件质量。”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
淮南市纪委监委以“提级审理”为切入点,围绕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处分决定执行等环节,进一步强化对基层自办案件的全流程监督指导,推动案件质量从源头提升。为此,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级审理工作指引(试行)》,根据案件类别采取不同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提级审理把关,既突出抓主抓重、精准监督,又防止越位包办、以核代查。
对于符合提级审理条件的案件,由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先行审理,之后将审理材料报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通过“两级两审”模式,为案件质量上牢“双保险”。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严格对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听取办案单位情况介绍、全面细致审阅案卷,对发现的定性不准、审查调查不深入以及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明确办案单位责任人员,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已审核把关案件38件,提出整改和补证意见175条,有效提升并保障了案件质量。(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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