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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原四级调研员、党组书记、局长赵忠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5-01-07 10: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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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宿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宿州市灵璧县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原四级调研员、党组书记、局长赵忠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忠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奖补资金申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忠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埇桥区纪委研究并报埇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忠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埇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灵璧县纪委监委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灵璧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灵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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