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铜陵: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4-09-18 09: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铜陵市,铜陵,监督曝光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铜官区西湖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裴友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向辖区企业索取财物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裴友平在担任西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2015年至2019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2017年至2019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各种名义向辖区多名企业负责人索取财物;2019年10月,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绕道旅游,并违规报销费用。此外,裴友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裴友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枞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原副局长田禾违规收受财物、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等问题。2020年至2023年,田禾在担任县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向辖区某公司股东、项目经理借款。此外,田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田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铜陵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