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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坚持抓早抓小 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

时间:2024-02-02 08: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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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你存在违规为亲戚多测量土地、办理扶贫公益性岗位等优亲厚友问题。经调查核实,发现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希望在这次谈话后,你能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公示公开村内事项,做好相关政策解释。”  

这是固镇县仲兴镇纪委对某村书记开展谈话提醒的场景。如今,这样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已经成为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日常工作。

“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体现的正是组织对干部的严管厚爱。”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提升“第一种形态”运用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在谈话前,针对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性格特点,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以及政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的具体内容,因人施策,量身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怎么谈、谈什么,确保谈到“痛处”,直达“病灶”。在谈话中,既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思想根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没有问题的干部受到提醒教育,让存在问题的干部讲清问题,尽早纠正错误,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标。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前哨”作用,督促被监督单位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为避免出现“一谈了之”现象,该县纪委监委对被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联系帮扶、回访教育、整改情况“回头看”,查看是否处理到位、教育到位、整改到位,将回访教育作为激励“跌倒”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举措。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29人次,占总人次的77.5%,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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