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刘墩小学已经出租,用来加工制作楼梯扶手,村里以资产入股,每年分红至少五万元;潼城小学出租协议最近刚签,用于食品加工,每年上交村集体租金一万元,能带动就业100余人……”今年8月,面对前来调研整改成效的县委巡察办同志,泗县山头镇潼城村党总支书记董宏见心情异常激动。
为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泗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等协同配合,在集中整改期内组建巡察整改指导督导工作专班,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形成完整的整改落实责任链条,推动真改实改。
牢牢抓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以“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为抓手,通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汇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面对面传导压力、实打实明确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行见效。
健全“巡察再反馈机制”,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后一年内调整的,及时向新任“一把手”再次反馈其单位需进行整改的问题,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传好整改“接力棒”。
开展“联动联评”,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整改质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欺上瞒下、边改边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我们还出台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采取每月一评估的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泗县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说道。(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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