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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时间:2023-06-02 08: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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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室认真梳理在案件审理审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建立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案件审理审核制度,压实办案人员责任,堵塞管理漏洞……”

近日,驻合肥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在督办重点信访件过程中针对某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短板漏洞,向该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工作建议。该部门在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案件审理审核制度进行了完善,并按时回复整改情况。

这是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监督执纪的一项具体举措。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对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采取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动态分析、闭环运行等方式,督促被建议庭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送达纪检监察建议书后,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将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督促被建议庭室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执行“打折扣”等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从监督执纪中发现问题,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送达相关部门;从相关部门结合纪检监察建议书完成整改,到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告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监督工作的“闭环”。精准发现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提出合理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才能让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都掷地有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监督利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后半篇文章”,合肥市纪委监委印发《合肥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操作指引》,从纪检监察建议的类型、使用情形、审批、制发流程及结果运用等给予明确规范。同时,坚持常态监管,将建议书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通过工作调度、主动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现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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