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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提高廉政谈话质效 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时间:2023-04-28 09: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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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委多次明确提出,要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毛病、倾向性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为此,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相继出台同级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每次廉政谈话基本包括廉政陈述、有针对性廉政教育、廉政承诺、廉政纪律告知等内容, 结合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强化了“廉政谈话制度”建设的力度。但还应在廉政谈话方式方法上加以改进,以提升廉政谈话的质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并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从政道德淡化、精神懈怠、工作作风不实、廉洁自律不严等诸多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严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以及国家政策法规,切实增强廉洁意识,筑牢防腐防变思想堤坝。

精准廉政谈话对象,确保谈话不留死角。坚持应谈尽谈的原则,把涉及履行公权力的人员全部纳入谈话范围,对部门负责人、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要制定科学、管用的谈话方案。既要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和整改要求,也要注意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方法上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交叉谈的方式,帮助谈话对象算清腐败成本,算清个人政治前途、家庭生活以及身体心理健康等“七笔账”,把存在的问题点到位、指明要害处,使其明白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条规”不能碰,哪些“雷池”不能越,促使有问题的干部或正在犯错的干部警醒醒悟,迅速回头。

坚持廉政谈话原则和程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人员分层级与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以诚相见、以人为本、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要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不走过程,不讲空话、套话,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灵活机动的方式对干部存在的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预警,打好预防针。

细化廉政提醒谈话内容,增强谈话实效性。针对不同谈话对象事先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谈话方案,精心“备课”,并向谈话对象着重提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廉洁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帮助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理清思路,认清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保护好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

严肃廉政谈话纪律,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抓长效。要加大廉政谈话制度的执行力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廉政谈话结束后,要求谈话对象须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内容具体的书面整改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根据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存在问题的不同特点采取适当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谈话对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或落实不力的,再次进行谈话,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天长市纪委监委 宣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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