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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用好巡察督导“利器” 助推整改质效再提升

时间:2023-04-12 17: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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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17个,基本完成2个,制定完善制度16项。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们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大力推动整改进度。”近日,在十五届宁国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中期督导会上,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负责同志就本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为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监督、成果运用及统筹督促责任,保障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顺利开展,该市从制度层面出发,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督导工作,明确在每轮巡察反馈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3个月巡察集中整改期的工作任务,按照“一次一授权”原则,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有关同志组成的巡察整改督导组,并制定整改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对象、重点和工作要求,着力增强整改督导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据悉,整改督导坚持全流程管理,形成从反馈到评估的完整闭环。督导组可按相关要求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指导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对集中整改期开展中期督导过程中,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现场反馈审核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后续常态化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市委巡察办可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协调督导组适时开展巡察整改评估,通过多方协作联动,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此次共计对13个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情况开展中期督导,督导组持续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共提出审核意见75条,并对相关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台账、整改底稿进行规范。

“通过巡察督导,能有效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戴浩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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