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发现你单位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时,有少数案件未严格履行收费程序,请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整改!”这是在十六届旌德县委第五轮常规巡察中,该县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交办立行立改事项的一幕场景,也是县委巡察机构用好《立行立改通知书》、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的生动实践。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真实客观、切中要害,我们不回避、不遮掩,对短期可以整改的,坚决做到不等不靠、即知即改……”收到《立行立改通知书》后,县司法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巡察机构紧扣巡视工作“十六字”方针,始终坚持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谈、查、问、访和接受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同时,对进驻期间发现的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即“改”、马上“行”,以立竿见影的实效赢得群众信任、树立巡察权威,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震慑力。
此外,该县还要求各巡察组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日常联系,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时邀请相关派驻机构参加,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共同“把脉会诊”,深刻剖析原因,共同跟踪督促立行立改取得的成效,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据悉,自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交办立行立改事项9件,及时推动解决一批关乎当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只是前提,解决问题、用好成果才是目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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