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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清风朗月度佳节

时间:2018-09-17 09: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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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金风送爽的九月,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又将到来。被称为“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上素来提倡社会成员在佳节之际相互走动、彼此馈遗,这是一种交际手段,也是人之常情。但这种人情往来如果牵涉到公职人员,就很容易被滥用,以私人感情掩饰灰色交易,让好好的节日成为了一种行贿受贿的借口,在悄然无息中演变为腐蚀党风民风的陋习。正因如此,每到元旦、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纪检部门就会节前提醒、节中监督、节后执纪,以起到警戒震慑的作用。

但人的弱点是很难遏制私欲:“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节假日是放松身心的日子,也是党员干部思想容易出现松动的时刻,我们必须严防死守,警钟长鸣。而节假日也是培养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的有利契机,是营造崇尚廉洁氛围的良好途径,廉洁的节日应当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工作休整的驿站、身心放松的港湾。

佳节,应守住的是“节”,该有的是“洁”:清风朗月的境界,才是中秋节本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改进作风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用问题倒逼抓,不是喊喊口号就过去了。”从中央纪委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到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狠刹送礼风、吃喝风等,可以看出,越是节日临近,改作风越没有松劲、更注重聚神,把紧节日关口,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纪检部门重拳出击佳节里的腐败,从查处到通报,从媒体到身边,处处都感受得到清风竞逐的氛围,这不但是改作风成果的显现,也是对传统的尊重与回归,彰显了中秋佳节之“佳”。

风成于上,俗行于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是要实现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风气变革,使全体党员干部绷紧清廉过节之“弦”,做到每逢佳节倍思“清”。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关系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标本兼治反腐倡廉,主动系好廉洁过节的“安全带”,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村风,推动全党全社会廉洁风气的养成。

“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遥山皆有情。”党员干部是社会风向标,无论哪一级的党员干部,都要作带头之人,领风气之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小”为警,坚守纪律底线,绷紧自律之弦,将一切“侥幸心”“微腐败”扼杀在摇篮里,绝不让“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当清廉、清净、清新成为时代的社会风尚,成为民族的美好情怀,必将有皎皎明月、朗朗清风伴着和谐团圆的佳节,让明月清风常伴中秋,让清廉清欢常驻心头,让清新清净成为新常态。 (泗县纪委监委 刘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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