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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让清明更“清明”

时间:2018-03-20 09: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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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又是一年清明时,作为中国传统节日,清明是唯一一个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日子。如何让清明更“清明”,凸显新时代新风尚,这是值得每个人思考的问题。

清明祭祀,体现了中国人对亲情血缘的重视、对先人的敬重,富有一种情感追求和价值关怀。然而,有人却不怀好意,借清明节之机来联络与领导干部之间的感情,甚至发展到违纪违法的程度,让清明祭祀活动变了味儿。有的人利用领导干部归乡祭祖之际送上红包礼金,如在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贪官陈重光自述“每年清明都会去看一下朱明国,有时候50万,有时候100万这样地送”。有的甚至清明节先到领导干部已故父母的坟上磕头,有的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有的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有的借节日之际用公款进行观光游览,有的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有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这样不仅背离了扫墓的初心,玷污了节日的“清明”,更是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坏了干群关系,而且还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更与新时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理念背道而驰。

清明将至,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以“文明廉洁、低碳俭朴”的祭扫方式引领新时代新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清明节期间更须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紧盯公车私用、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等老问题,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问责,凡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步入新时代,让我们躬身笃行,共同营造顺应新时代要求,符合新时代特点的清正之风、清明之风、清廉之风,使得党风政风更清,社风民风更淳,万物更加洁净而清明。唯有这样,清明节这个传统而古老的节日才能够焕发新的生机,还清明以“清明”,让清明更“清明”。(刘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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