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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年关更要守“廉关”

时间:2024-02-01 08: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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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新春佳节将至,笔者认为很有必要把“廉洁”二字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年关更要守好“廉关”。

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作风顽疾露头就打。

节日期间,既是检验广大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关口,也是廉洁问题易发频发的重要节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通报的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经常看到,既有违规吃喝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也有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还有隐形变异“四风”的新问题新情况,这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抵挡不住诱惑,走上违纪违法的邪路,其根本原因就是放松了自我约束和要求,对纪律和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这也警示我们,越是过年过节,越要警钟长鸣,越要保持警醒,筑牢廉洁思想堤坝。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想上松条缝,行动上就会出现斗大的洞,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各级党委政府切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廉政教育,通过组织集体学习、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廉政谈话提醒等,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执纪监督检查,通过严防严治,狠杀歪风邪气,让过节“不廉”的违纪违规问题无处遁形。

廉洁只有靠内在的信念引领,才能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廉洁过节,对党员干部自身来说,是责任更是政治担当,也是对自身的最好保护。党员干部只有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保持浩然正气、清廉之身,才能在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磨炼,在各种风浪中经得起考验。因此,对自己要求更严一点、标准更高一些,经常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告诫自己,及时检视校准偏差、改正不良习惯,在政治上坚守高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在廉洁上不触底线。与人交往要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低调为人、谨慎交友,自觉净化社交、生活、朋友“三圈”。要带头树好家风、管好“后院”,自觉接受党的组织监督、社会群众的民主监督和媒体的舆论监督,让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把住节日“廉洁关”、绷紧过节“廉洁弦”,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做到过节不失“节”。(宣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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