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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将“枫桥经验”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时间:2023-11-30 09: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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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发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绍兴诸暨,是基层治理的一面光辉旗帜,其“坚持党建引领、紧紧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理论和实践精髓,随着时代发展历久弥新,极富生命力。今年是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法宝,用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悟“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切实吸收消化融入工作,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书写好“枫桥经验”的续章,要秉持为民初心。“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纪检监察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一方面,主动下沉,到群众身边去,变上访为下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发现存在的痛点和堵点,及时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力求工作获得群众认可。另一方面,对办结的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反复,及时收集反馈清单,查摆不足,第一时间问题解决,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书写好“枫桥经验”的续章,要下定履职决心。干部就要干字当头,尤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一方面,打造过硬的工作能力,要有“业精于勤荒于嬉”的清醒认知、对工作“吹毛求疵”的态度,把学习当成永恒课题,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经验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发现工作不足、总结工作经验,用专业的能力助力工作高质效完成。另一方面,日常工作要尽责,脚踏实地地干出实效,用好“枫桥经验”做实基层监督,加强基层党建,激活自治功能,强化政治监督,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实现源头治理,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书写好“枫桥经验”的续章,要筑牢廉洁本心。“以廉为盾,坚不可摧”,廉洁自律是杜绝被贪腐侵蚀最坚硬的盔甲。一方面,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夯实思想根基。另一方面,严明纪律底线,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常怀敬畏之心,时刻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引以为戒,谨慎交友,净化生活圈,严守纪律底线。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将风险和矛盾防范化解在基层,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颍泉区纪委监委 朱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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