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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坚持斗争精神 推动高质量发现问题

时间:2023-02-16 09: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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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应对不同风险的强大精神力量。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发扬斗争精神作出深刻阐释:“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发扬斗争精神被写入党章,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成为推进各项伟大事业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之一。在巡察工作中,发扬和践行斗争精神,全面贯彻和践行巡察工作方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永葆斗争意识,明晰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巡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查找问题、加强监督,推动被巡察单位改革和发展。从“发现问题 形成震慑 推动改革 促进发展”十六字工作方针来看,发现问题是整个巡察工作的起点,是巡察工作开展成功与否的首要条件。每轮巡察都是时间紧任务重,巡察组要始终保持斗争意识,坚持把敢于和善于发展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发现问题的意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巡深巡透,见人见事,才能将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锻造斗争品格,夯实发现问题的底气与定力。党的百年发展史,就是一部可歌可泣的伟大斗争史。我们党已经走过百年历程,一路走来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和困难挑战。推动我们不断向前的,不单是成功的方法、先进的技术,更是凭借伟大的斗争精神。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巡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要主动投身到各种斗争中去,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在各自岗位上展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良好风貌。

锤炼斗争才干,增强发现问题的本领和水平。强化斗争意识,焕发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方能汇聚斗争合力。巡察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其核心和实质是当好党委的耳目,始终把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作为基本任务,为党委进行相关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和依据。能否把最重要的问题、最突出的深层次问题找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巡察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巡察干部需要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做到“亲知”,采取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一线,掌握实情从而把牢发言权;要做到“闻知”,利用好个别谈话,引导干部群众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高度重视并及时捕捉谈话中的“片言只语”和“弦外之音”;要做到“说知”,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要进行仔细分析,认真研究,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找出问题的重点,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力求获得真实准确的巡察成果。

修炼斗争艺术,掌握发现问题的策略与方法。“斗争是一门艺术,要善于斗争。”政治巡察中,斗争同样需要讲方法、讲策略。要坚持增强忧患意识和保持战略定力相统一、坚持战略判断和战术决断相统一、坚持斗争过程和斗争实效相统一。要明确斗争任务,精准把握巡察进程、判断出招时机,找准关键问题着力突破,确保一击即中。要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合理选择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要把握基准标尺、坚持底线方寸,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也要灵活机动、随机应变,面对不同的斗争对象、斗争环境、斗争形势选择不同的斗争方式,充分掌握好时、度、效,妥善化解矛盾冲突。要坚持辩证统一,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在斗争中求团结、谋合作、促共赢,与被巡察单位形成合力,推动实现同题共答。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滚石上山”的实践中强化斗争意识,在“逆水行舟”的环境中激发斗争意志,在“风霜雨雪”中砥砺斗争品质,斗争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经验与精神“密钥”。前途光明,任重道远。身处新时代、迈步新征程,巡察干部务必持续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自觉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在斗争中学会斗争,在斗争中成长提高,努力成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士。要增强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依靠顽强斗争打开巡察工作新天地。(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 汪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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